圣职神圣 尊重职分
作者:吴兵
2016-10-27  

这些年来,中国教会按立了许多圣职人员,在教会中从事宣道、教导、管理等牧养事工。虽然目前中国教会“羊多牧人少”的现象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但相对于以前,已经大有改善。这是让我们为之欣喜和兴奋的,但同时,作为一名服侍教会多年的牧者,我衷心希望在新的时代里,教会和牧者能够回归圣经教导,使被按立的圣职真正体现出其神圣性,成为这个时代的见证,建造教会,见证基督。

《使徒行传》中记载,当保罗要离开他所传道的以弗所地区时,他打发人请教会的长老来,对他们说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话,其中他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徒20:28)

可见,在早期教会中,圣职尚未像今天这样划分清晰,长老也是监督,也是牧师(牧养神的教会)。但无论后来的世代作如何的区分,在这里保罗却指出他们共同的根源:即牧者的职分不是来源于人,乃是“圣灵立你们做全群的监督”。那位施恩的圣灵,不仅呼召人来信耶稣基督以得救,也从得救的子民中呼召一部分人来牧养神的子民。“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弗4:11)这里再一次表明,圣职源于那位独一的神,因此当然是神圣的。

在圣职的授于仪式中,必不可少的就是按手礼。按手礼起源于旧约时代,有着很丰富的内涵,如当祭司为献祭中献上的牲畜按手时,“燔祭便蒙悦纳”(参利1:4);利未人被选出来侍奉耶和华时,要以色列会众为他们按手,使他们分别出来侍奉耶和华(参民8:10--14);当一位领袖即将离去,将他的职分传递给下一位领袖时,也要为接班人按手。

按手,代表职分的授予和传递,更重要的是借着这神圣的礼仪,把接受职分的人分别出来,奉献给上帝。因此,这个礼节被视为是圣礼性的存在。尽管在新教中按立本身不作为圣礼,但这并不抹杀因着这礼仪而带来的职分的神圣性。

保罗就劝勉提摩太要慎重对待这礼节:“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要保守自己清洁。”(提前5:22)

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中特别指出:“使徒按手的意思是将他们自己所选做牧师的人献与神。同样地,他们也用这方式赐给人圣灵的恩赐(参徒19:6)。无论如何,当他们选立任何人担任教会任何职分时,这是他们所用的正式方式。他们如此将牧师和教师以及执事的职分分别为圣。”(《基督教要义》卷四第十六条)

尽管宗教改革强调平信徒皆为祭司,但这并不意味着降低了圣职的神圣性甚至把其混同于一般信徒。

马丁·路德就曾说:“圣道的职分若交托给谁,教会中一切靠圣道而成就的事,就是施洗、祝圣、捆绑、释放、祷告和辨别真理等职事,也一并交托他了。”“因此,无论谁被赋予了传道的职分,他就领受了基督教世界的最高使命。”

在路德的观念中,教会最重要的是上帝的道,而与这道密切相关的圣职,则在上帝眼中是最高的职分,极其神圣。

他表述自己的圣职观时特别强调:“我拥有属天的神圣职分;合法地蒙召去做此事,去战胜一切地狱的大门。”这应当成为每一个圣职人员受按立时的心志。

保罗劝勉牧者“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参徒20:28)。这是极其必要的提醒。今天我们这些拥有圣职的人,不可以因为自己做了教会的圣职人员,就高傲自大、颐指气使(指不说话而用面部表情示意。形容有权势者指挥别人的傲慢神气)。圣经一再提醒我们要学习做众人的仆人,做主的仆人,甘心服侍基督和教会的弟兄姊妹。这样才能赢得主的奖赏和在教会中弟兄姊妹的敬重。

其实,彼得早就劝勉我们:“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前5:1--4)这段话是一个很恰当的提醒。

近年来,很多教会的牧者受世俗潮流的影响,把自己看成是行政上的领导,看成类似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却忽略了圣职的神圣性和牧养性,常常官气十足或非常像大老板,导致“圣职不圣”。其实我们应当好好思想什么叫“作群羊的榜样”,多多追求灵性上的长避和生活上的见证,用牧者的生命来影响所牧放群羊的生命。

对于教会来说,知道圣职的神圣性,也能帮助教会正确面对圣职。圣职的职分既然是来源于主,就具有天然的神圣性。因此教会就当尊重上帝所设立的职分。

在某些教会中似乎有种偏颇的看法,就是受薪全职的牧师、教师是教会花钱请的雇员,所以理所应当像打工者一样在教会中被人使来唤去,甚至还有的教会管理者(非圣职)对牧者说:“我叫你讲什么你就得讲什么,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不听话我就扣你工资,叫你走人!”这好似牧者成为了雇工。错了,牧者不是雇工,不是教会的雇工,也不是某人的雇工。

还有的教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供给牧者适当的、足够的薪水,而是要牧者们“凭信心奉献”。错了!除非牧者本人自愿不要薪水,教会供养牧者原是应当的。保罗告诉教会:“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5:17--18)

当然,尊重牧者职分不意味着迷信式地对待牧者。牧者也是人,也会犯错,也会有不当之处。这需要教会弟兄姊妹用爱心说诚实话,去帮助牧者和我们一同成长。

此外,教会在选立牧者时也应当慎重,要把灵性、品德、学识和恩赐优良的人选为教会的牧者,而不要因为缺乏牧者就随便挑选,以次充好。教会还应当加强对圣职的日常监督,避免在圣职上的人犯下大罪,做出羞辱圣职之事。

保罗的教牧书信中对做牧者的人要求很严格,对其个人品行、家庭生活和社会影响都提出了很多要求,限于篇幅就不在这里一一论述了(可参看提前3:1--7;多1:5—9;彼前5:1--4等)。

当前中国教会应该建立一个良好的对圣职的选拔、按立、使用、规范和监督的体系,以使圣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就非本文所能承载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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