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7:3-10
在世界各地,每天有数以万千的人,以不同的形式死亡,其中大部分人是不被人记念的。对于全世界人们来说,耶稣的死已然成为众人皆知的事件,成为每年全世界最多人去记念的事实。而且,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在圣经中关于耶稣的死,占了许多的篇幅。不过,在我们记念耶稣基督的S字J的同时,我们大概会主动忽略卖主的犹大以及他的死。我们现在把他提出来,当然不是为了记念他,反而是以他的死来衬托主耶稣,作为我们今日基督门徒的警戒。
在诸多关于耶稣受难的报道之余,有一则小消息,把这位卖主的犹大的下场也报道出来: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做“血田”。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太27:3-10)
在这段报道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将犹大与祭司长、长老的对话以及犹大的结局呈现在我们面前。在此,我们要问,犹大为什么要自杀?有两个论述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第一、圣经学者巴克莱论述说:“他的原意是要激动耶稣作一位征服者,然而他却驱使耶稣上S字J,这意想不到的结局粉碎了犹大的生命。”
巴克莱的猜测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因为从耶稣门徒一贯以来的表现看,他们所期待的耶稣就是要成为一位弥赛亚,即一位征服者,来将犹大民族从苦难中拯救出来。而他们跟随耶稣的目的,也就期待在耶稣所建立的王国中任要职,因此他们才会争大。犹大很有可能就是不满意耶稣一直谦卑的形像,希望用出卖的方式来刺激祂,激发祂掀起犹太民族的革命运动。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耶稣居然顺水推舟,放弃自己的能力,拒绝施行神迹,接受不义的审判,承受十架的酷刑。因此,犹大实在绝望了,也同时为着自己的行为而痛悔不已,最终选择以死谢罪。
从许多人对耶稣的错误期待来看,我们许多人虽然没有期待耶稣成为“民族的救星”,但期待耶稣将我们从苦难中救出来,彰显神迹奇事,借大能解决我们现实的需要。因此,有不少基督徒向人夸下海口,为耶稣夸下海口,要逼耶稣按着我们的想法行事,在事情没有成就的时候失望、绝望。不得不说,因为对耶稣的错误期待,运用错误的方式,把耶稣“出卖”的同时,也把自己带到绝境。
第二、《新约圣经背景》中的背景介绍,使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理解此事:“律法规定,收受贿赂的人将受咒诅(申27:25),而作伪证者要受被告所当承担的刑罚(申19:18-19)。手上有无辜之人的血,意思是犯了杀人之罪;在旧约中,这种罪只能由杀人者的血来补赎,而如果不知道谁是杀人者,就要献祭(创4:10,9:6;民35:33;申21:1-9)。”犹大去吊死,会不会想用死来换回耶稣?但是祭司长和长老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就已经表明了犹大即便后悔,也无法改变犹大宗教领袖要杀耶稣的心,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是否符合律法,他们在乎的是达到了自己的政治目的。
从圣经的记载看,主耶稣对犹大已经是仁至义尽,主在许多场合提醒他,且为他的缘故而“心里忧愁”,甚至在他用亲嘴为记号出卖祂的当儿,还是给予机会。因此,我们没有人可以指责耶稣任由犹大去死,没有提醒他、阻止他。反而犹大却一意孤行,最终为着三十块钱出卖了主,也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许多充当“犹大”角色的人,都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的。主一定曾提醒过每位走“犹大”之路的人,也曾给他们悔改的机会,而最终他们却因着自己的悖逆,“消灭圣灵的感动”,为着他们的“三十块钱”出卖了主,同时把自己“吊死”,将主给他的位分丢弃,“往自己的地方去”(参徒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