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受死的50个理由(节选二)
2017-04-17  

三、要学习顺服并得以完全

祂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希伯来书五章8节

原来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使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希伯来书二章10节

基督借着苦难“学了顺从”,祂因受苦难而“得以完全”;圣经上记载这句话的书卷,也说祂是“没有罪的”。基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罪”(希伯来书四章15节另译)。

这是圣经一贯的教导。基督是无罪的。虽然祂是神的儿子,也是真正的人,也面对我们所有的试探,和我们一样拥有欲望和身体的软弱,包括饥饿(马太福音二十一章18节),忿怒与忧伤(马可福音三章5节),以及痛苦(马太福音十七章12节)。但祂的心却是完全爱神的,行事为人始终是怀抱着这个爱:“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二章22节)。

所以当圣经说基督“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意思并不是说祂以前不顺从,现在学会顺从了。它的意思是:每一次面对新的试炼,祂都确实——在痛苦中——学会了顺从的意义。圣经说祂“因受苦难得以完全”时,并不是指祂渐渐地脱离了缺陷,而是指祂逐渐地履行了完美的义,那是祂为了拯救我们所必须履行的。

那就是祂在受洗时所说的。祂受洗,并不是因为祂是个罪人。相反的,祂对施洗约翰解释说:“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马太福音三章15节)。

重点在这里:如果神的儿子成为肉身以后,没有经过试探与痛苦,来试验祂的爱和祂的义,而直接被钉在S字J上,就不适合作为堕落之人的救主。祂所受的苦难不单承受了神的忿怒,也实现了祂真实的人性,使祂能够称我们为弟兄姊妹(希伯来书二章17节)。

四、要达到祂自己的复活

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希伯来书十三章20~21节

基督的死不单是发生在祂的复活之前——祂的死乃是达到复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正因为这样,希伯来书十三章20节才说神“凭永约之血”使祂从死里复活。

“永约之血”是耶稣的血。正如祂所说的:“这是我立约的血”(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8节)。当圣经说到耶稣的血时,乃是指着祂的死说的。如果耶稣只是流血,而没有死,就不能成就救恩。使祂的流血具有关键作用的,乃是祂流血至死。

那么,耶稣的流血与复活之间有何关系呢?圣经不是说祂在流血以后复活了,而是借着流血而复活。它的意思是:基督的死所成就的是如此充足,如此完全,以致复活乃是基督在受死时所成就之事的奖赏,也证明祂是无罪的。耶稣的受苦与受死,满足了神的忿怒。罪恶所遭受的神圣咒诅,已经完全被祂承受了。基督的顺服达到完全的地步。赦免的代价已经完全偿付了。神的公义获得了完全的彰显。所剩下的,就是要公开宣告神的认可。

当圣经说:“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7节),意思并不是说复活乃是为我们的罪所付出的代价。它的意思是:复活证明耶稣的死是足够偿付一切代价的。倘若耶稣没有从死里复活,那么祂的死就是失败,神并没有证实祂背负罪恶所带来的成就,我们就仍然活在自己的罪中。

但事实上,“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了(罗马书六章4节)。祂的受苦与受死所成就的,已经获得证实了。如果我们信靠基督,就不再继续活在我们的罪中了。因为“凭永约之血”,这位大牧人已经复活了,而且永远活着。

五、要显明神对罪人丰富的爱与恩典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罗马书五章7~8节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章16节

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以弗所书一章7节

神爱我们的程度,由两件事显明出来。一个是祂为了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刑罚所牺牲的程度。另一个则是祂拯救我们时,我们不配的程度。

神“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翰福音三章16节);我们可以从这句话看见神牺牲的程度。我们也可以从基督一词看见它。这是根据希腊文的Christos而来的一个头衔,指“受膏者”或“弥赛亚”。这是一个大有尊荣的词语。在以色列人的盼望中,弥赛亚将会成为以色列的君王。祂要征服罗马人,为以色列人带来和平与安全。因此,神所差遣来拯救罪人的这一位,乃是祂自己的圣子,祂独一的儿子,是以色列的受膏王——事实上,祂是全世界的王(以赛亚书九章6~7节)。

除此之外,当我们思想到基督被钉S字J所忍受之骇人的死亡,就可以清楚看见:父神与子神所作的伟大牺牲是无法描述的——如果你考虑到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将会发现这牺牲是无限的。但神却选择了作这样的牺牲,来拯救我们。

如果思想到我们的不配,祂爱我们的程度就越发显明出来。“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五章7~8节)。我们应当得着的,是神的刑罚,而不是神的牺牲。

我曾经听人说过:“神没有为青蛙死。祂是为人而死,以回应我们作为人的价值。”恩典可夸之处就在于此。我们甚至比青蛙更坏。它们没有犯罪。它们不曾在生活中背叛神,不曾以不合理的态度藐视神。神不需要为青蛙而死。它们还不够坏。但我们却坏透了。我们所欠的债是如此庞大,只有神的牺牲可以偿付。

神为我们所作的牺牲只有一个解释。那不是因为我们,而是“照祂丰富的恩典”(以弗所书一章7节)。那是完全白白的恩典。那不是因为我们配得。而是从祂无限的价值中涌流出来的。事实上,这就是神的爱终极的意义:付出极重的代价,热切想要吸引这些不配的罪人,要叫我们获得最终的、永远的福乐,也就是祂无限的荣美。

约翰·派博 (Dr. John Piper)美国明尼苏达州伯利恒浸信会主任牧师,着有各种属灵书籍。

潘秋松  美国麦种传道会总干事,资深文字与神学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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