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督肉身上所受的苦难里了解基督所受之苦的伟大。祂是真正的受了苦难,而不是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受了苦而已。使徒保罗称祂为S字J上的死(mors crucis)(腓2:8)。西塞罗在论及这种死亡时说:“我怎能描述在S字J上被举起来(quid dicam in crucem tollere)?”虽然西塞罗是很伟大的演说家,他却缺乏一些适合的字句去描述祂的受死。基督仅仅思想到在S字J上的受死,便使祂在客西马尼的花园里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祂的死是一种羞辱、痛苦、受咒诅的死。基督在祂一切的感官上都受了苦。祂的眼睛观看到了两个令祂悲伤的对象:祂仇敌的侮辱和祂母亲的哭泣。祂的耳朵充满了百姓污蔑的话语(太27:42)。当他们吐唾液在祂脸上时,祂的嗅觉受到了冒犯;当他们给祂用苦胆所调的醋喝时,祂的味觉也受到了冒犯;当祂的头被荆棘冠冕所刺,脚和手受到钉子的伤害时,祂的神经也受到冒犯。祂整个身体等于是一个很大的伤口(Totum pro vulnere corpus);如今这朵白色的百合花,染上了紫红的颜色。
从祂的灵魂所受的苦难里了解基督所受之苦的伟大。祂被置于祂父亲震怒的酒榨里被压榨着。这使得祂在S字J上呼喊着,“我的神!我的神!(cur deseruisti)”基督在S字J上受到了双重日蚀的遮掩:太阳的日蚀和神面光的遮掩。祂的痛苦是何等的大!福音书的作者用了三句话来表达祂所受的痛苦:“祂就惊恐起来”;“祂几乎要死”;“心里甚是忧伤”(可14:33;太26:38)。基督在祂的灵魂里经历到了地狱的痛苦,虽然祂不是亲身在那个地方,然而亦等于是在那个地方了。
这绝对不是因为祂自己是罪有应得的。“……那(或译:有)受膏者必被剪除,一无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缘故(但9:26;赛53:6)。当一个人犯罪的时候,另外一个人受到处罚(Unus peccat, alius plectitur);祂受苦为了满足神对我们公义的要求,我们人类,因着自己所犯的罪已经无限量地得罪了神;即使人们泪流成河并献上千万的燔祭给神,我们却永远无法平息神的忿怒;因此基督必须要死,好让神的公义可以得到满足。
神学家们很热烈的辩论这件事,到底神能否不经过献祭而赦免人的罪。既然神决定要让祂的律法得到满足,并且使人得救不但要荣耀祂的怜悯,也要荣耀祂的公义时,那么,我们就不需要争辩神能够做什么了;基督献上祂的生命做挽回祭是必须的:
(1)为了应验圣经上的预言。“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路24:46)。
(2)好让我们与神和好。一个叛徒蒙赦免是一回事,但他得神的喜悦是另外一回事。基督的血不仅仅被称为平息神忿怒的一种献祭(sacrifice),也是一种挽回祭(propitiation),上帝因此会对我们表现恩慈和友谊。基督是我们的施恩座(mercy-seat),上帝在施恩座上与我们和睦并垂听我们的祷告。
(3)基督死了,好让祂的遗嘱和约借着祂的血而生效,基督为此留下了许多的遗产,如果祂没有死的话,那这一切都要失效了,借着祂的死,使得祂的遗嘱生效了(来9:16)。一则遗嘱只有在人死之后始生效力;圣灵的工作、神的应许和那些遗产,一直要到基督死后才生效力;而基督借着祂的血在其上加印记,而信徒可以支取它。
(4)祂死了好为我们买下荣美的居所;因此天堂不仅仅被称为应许之地,也被称为“被赎的产业”(弗1:14)。基督的死为了使我们升高;祂受苦好让我们能够做王;祂被挂在S字J上好让我们能够坐在宝座上。天堂的门原本对我们是被关起来的(crux Christi,clavis Paradisi);基督的S字J是我们藉以登上天堂的梯子。祂在S字J上的被钉死是为了加冕我们。【摘自作者着《系统神学》,标题自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