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之道(下)
作者:黄幸平
2016-10-27  

  六、顺服制度、顺服官长

“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 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胡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 王。”(彼前2:13-17)
上帝不是叫人混乱。人需要刚性的制度加人性的关怀来加以制约与管理。教会有教会制度,单位有单位制度,国家有法律制度。这些制度原不是为辖制人,是为保全人的生命与利益,免得因犯法而受损。
在《提多书》,保罗写信给提多让他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些官长是为神所派赏善罚恶的。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不要说官长的坏话,这毫无益处与作用。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点燃蜡烛。
保罗还提醒我们第一要为万人祷告,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好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1-2)
基督徒除了撒旦再没有仇敌。我们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不与世上任何一个组织、政党,任何一个人作对。我们祈祷在天上用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 给不义的人的上帝,以他长久的慈怜待我百姓,将国泰民安、民富国强、和平发展、和谐良善、公平公义放在这块土地上。基督徒是和平的力量,主说,使人和睦的 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在罗马帝国暴政时期,保罗仍要求罗马的教会,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 心。所以在那个时代,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说教会是不安定因素,是危害罗马统治的,这真是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教会身上。
基督徒持守一切公义良善之事,为着神的命令,也为着良心的缘故,为着自身信仰结构的要求,我们要顺服制度、顺服官长,默默无闻地脚踏实地地从我做起,让我们脚掌所踏之地因我们的顺服多一份美丽,多一份安宁,多一份和谐。

  七、顺服父母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6:1)
圣经中提到三件事情是我们理所当然要去做的:一是爱主是理所当然的(歌1:4),二是献身侍主是理所当然的(罗12:1),第三件事情就是这里提到的要听从父母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顺服父母,就是尊重父母的权柄,不可藐视父母的教诲,不可轻看父母,不可当面顶撞父母,要让父母喜悦,不要让父母担忧。
“在主里听从父母”,有两层内涵:一是指在基督的教训范围内听从父母,二是指凡在主里的人都当顺服父母,孝敬父母。“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

  八、顺服丈夫

“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谨守、贞洁、料理家务,待人有恩,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毁谤。”(多2:4-5)
圣经中多次提到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太少提到丈夫要顺服妻子,这让教会中很多姊妹百思不得其解。有作妻子的就是不肯接受圣经教导,不顺服丈夫,不尊重丈 夫,在外人面前不懂得抬举丈夫,在家人面前也是如此,由此产生很多家庭危机与婚姻问题,后想顺服丈夫的机会都没有,后悔莫及,也使“神的道理被毁谤”。
我想说那些愿意顺服丈夫的妻子是有智慧、有远见、能得人的。你越顺服,你越不吝惜你的称赞溢美之词,给你的丈夫,以抬举、以赞赏、以肯定,他会努力变得越发出色,也越发疼爱你。
话说到这里,若不再说说作丈夫的责任,就有失偏颇,没有把握真理的平衡了。“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是相宜的。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 们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西3:18-19)要怎样爱自己的妻子呢?像基督为教会舍命那样舍己爱妻子。作丈夫的甚至愿意为自己的妻子舍命,真是赴汤蹈 火在所不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到这份上俨然已是一个忠实的仆人。但作妻子的不要以为他真是仆人,他仍然是头。你把他当仆人,他就要证明给你看他是头;你 若顺服他,把他当头,他就愿俯首作仆,为着爱。夫妻关系就是如此微妙,需要我们当中作妻子的好好体会,好好把握。祝福持守真理教导的夫妻恩爱久长,互敬互 爱。

  九、顺服主人

“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不可私拿东西;要显为忠诚,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神的道。”(多2:9-10)
基督徒“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象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里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西 3:23-24)这是基督教的职业观。因此无论有无肉身的主人监督,我们“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要知道这位真正的主从高天在暗中察看着我们。因此我们作 事,就不只是在肉身的主人眼前侍奉,我们要讨的也不只是肉身的主人喜欢。
基督徒要持守职业道德,忠心尽职,自觉维护行业声誉,保守行业秘密,不得外泄。
对于主人不要当众顶撞。当面顶撞主人是缺乏智慧的表现,也是缺乏果效的行动。合理化的可建设性的建议可私下与主人沟通,以合适的方式递交呈现给主人。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 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甚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2:18-20)
“顺服主人”还应包括自觉维护主人的利益。不可私拿主人东西。在单位里不要私拿挪用公物公款。这一点不容易做,但要竭力谨守。就算主人看不见,天上那位主看得见。我们在人的面前忠心顺服,其实是为良心的缘故顺服那真正的主以及主的道。

  十、顺服年长、彼此顺服

“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虽然“尊贵的不都有智慧,寿高的不都能明白公平。”(伯32:9)但圣经仍要我们顺服年长,尊重年长者权柄。让年长者先发言,不要随意打断他们的讲话, 注意长幼有序,遇到年长者前来要上前要起立。不可严责年长者,如同阿待自己的父母。(提前5:1-2)当然作年长的,也要如父母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将心比 心地待年轻人。“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5:20-21)期待年长年幼,都要谦卑,彼此顺服, 一同顺服在我们同一位在天上的父亲面前,都来作顺命的儿女(彼前1:14),顺服就蒙福!

原载于《陕西基督教》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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