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亚8:14-17
《撒迦利亚书》在旧约正典中的位置虽近于小先知书的末卷,却是一卷极为重要的预言书。先知撒迦利亚在书中八章14-17节说到以色列人的列祖,因犯罪惹动神的忿怒,招致神的刑罚,但神的目的并非要刑罚和咒诅,乃是为拯救,所以神藉先知向百姓宣告祂要再施恩与耶路撒冷和犹大家,并将蒙恩的途径向众百姓阐明。这蒙恩之道不仅能祝福那个时代的人们,也能使今时今日的基督徒得着祝福。让我们从先知的话来看,我们究竟当如何行才能蒙恩。
一、待人真诚(16上)
现如今是一个失真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擅长伪装,人与人之间越发难以真诚相待。《启示录》三章14节中,主耶稣以“阿们”、“诚信”、“真实”这三个词来讲说自己是信实的。主是如此,神的儿女也当返璞归真,效法主的信实(参诗15:2)。冯玉祥说过:“对他人诚信是一种道德品质,会使你的人生更美丽。它不再是一种行为、一种态度,而是上升为一种精神,一种对国家忠诚,对社会忠心的精神,成为一种民族不倒的灵魂,诚信是人之所以称之为人的基本标准。”教育家陶行知也曾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可见“真”与“诚”之宝贵。
待人真诚是对自己的一个祝福。古话说:“骗人乃骗己”。《圣经》中有个“大骗子”雅各,他先是骗取了哥哥以扫的长子名分(创25:29-34),后又用诡计骗取了父亲以撒的祝福(创27:18-26),不曾想后来他自己也被舅舅欺骗(创29:19-30),又被儿子们欺骗(创37:28-35)。在古代,济阳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声呼救。有个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济阳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账了。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渔夫责怪他出尔反尔,富翁却说:“你一个打鱼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不料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个曾被他骗过的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商人淹死了。商人两次翻船而遇同一渔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善终却可说是在意料之中的。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他人的信任与帮助。“狼来了”故事里的小孩,就为自己的谎言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诚信难建而易毁,但愿我们都能以真诚待人,因为这是蒙上帝祝福的事。
二、按理判事(16下)
经文中所说的“城门口”乃是那时法庭的所在。法庭的审断之事必须公平,没有屈枉,如此社会才有真正的安宁与和睦。而“按理”之理,指的是公认的道理。《箴言》廿四章23-25节这样说:“……审判时看人情面是不好的。对恶人说‘你是义人’的,这人万民必咒诅,列邦必憎恶。责备恶人的,必得喜悦,美好的福也必临到他。”审判官不应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因为颠倒黑白为世人所厌弃,更难逃上帝公义的审判。
何谓“公义”?就是像天父那样完全。神用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参太5:45)在上帝那里,没有“两样的砝码”、“两样的升斗”。若我们用一套标准对待关系近的人,又用另一套标准对待关系远的人,这就失去了“公义”,没有了上帝的样式。上帝要我们追求至公、至义,不可行贿、也不可收贿。因为收受贿赂会使人失去公义,不仅剥夺他人得到公平对待的机会,甚至叫无辜的人受害(参申16:19)。身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应当用属天的眼光来看待眼前所有的人,做人当善良忠厚,做事当公平公正,要学像天父那样爱所有的人,抛开亲疏远近之别,行出上帝的公义,因为我们的上帝是不偏待人的。
三、心地善良(17上)
“心里谋害”是一种隐而未现的罪,这存心是不当有的。《箴言》廿四章28-29节说:“不可无故作见证陷害邻舍,也不可用嘴欺骗人。不可说:‘人怎样待我,我也怎样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报复他。’”这里论到与人相处之道——不害人、不骗人、不怀恨报复。虽然这样行的人可能会有所损失,但这远比行恶得利来得宝贵。神喜悦那些胸襟广阔、以善报恶、心中有爱的人。我们不能被恶所胜,试想一下,假若人人都以牙还牙,冤冤相报,那世上的纷争就永远无法止息了。
害人其实乃爱的缺失。神学家奥古斯丁说:“只要有爱心,凡事都克制,因为当我们真爱人的时候,我们就不会有害人的心,加诸我们所爱的人了。”我们需要用从神而来的爱来填满我们心中的缺欠,当爱满溢的时候,黑暗与罪恶就无可趁之机了。
害人也源于对他人的嫉妒和对自己的不自信。人性有一大恶就是见不得别人好。妇女们所唱“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触动了扫罗狭隘的心,从此他就千方百计地想杀大卫,谁知他的谋害次次都落了空,因为耶和华亲自与大卫同在,以至大卫成为那杀不死的存在。扫罗愈发惧怕和忌惮大卫,更加作大卫的仇敌。相反,大卫本有多次可以杀扫罗的时机,但他却因着敬畏上帝的缘故,不肯加害神的受膏者(参撒上24:3-6;26:7-11),大卫被称为“合神心意的人”(参徒13:22),最终被上帝重用和祝福。
心地善良,必定自带光芒。我们当靠着圣灵的工作,除去心中的隐恶,使自己成为播撒上帝之爱与真理之光的管道,如此,我们必定蒙神的悦纳与祝福。
四、不起假誓(17下)
假誓是破坏律法的罪,明明是说谎,却仍起誓,则是罪上加罪,必须禁止。
基督徒究竟可否起誓呢?反对者常以《雅各书》五章12节和《马太福音》五章34-36节为根据。而支持者则认为《圣经》中有众多起誓的例子,比如《申命记》六章13节:“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指着祂的名起誓。”另有亚伯拉罕向所多玛王起誓(创14:22-24)、大卫与约拿单相互起誓(撒上20:16)、保罗起誓(林后1:23)、耶稣在起誓下说话(太26:63-64)、神自己起誓(来6:17)等记载。
起誓、宣誓是常见的事,比如决志时的祷告、婚礼中的誓言。《马太福音》五章34-36节中,当耶稣说“什么誓都不可起”的时候,祂针对的是其后所列出的例子:天、地、耶路撒冷等。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祂的脚凳,耶路撒冷是神的京城,这些都是属于神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利用它们来支持我们的誓言。不但如此,连我们自己的头也由不得我们作主。事实上,从最高的意义上说,你指任何东西起誓都是指着神起誓,因为万物都属于祂。我们若是了解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知道我们对什么都负不了责,我们就不会起任何的誓了。
主耶稣禁止信徒起誓,乃是因为当时犹太人对神所定的律法只是徒有外表地遵守,他们用嘴唇尊敬神,心却远离神(参太15:8)。耶稣并不是说不可起誓,祂针对的是百姓草率起誓,把誓言变成了宗教仪式。原来,当时犹太人有不少凭着起誓行欺骗,钻律法的漏洞,以及把事情夸大的情况,而耶稣要求信徒随时随处说诚实、造就人的好话。一个人如果只说真话,就没有发誓的必要。人起誓往往是因为自己的话语不足取信于人,所以试图以自己对天、地、神负责的态度,来表明自己的诚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口舌不出虚妄的话,只说诚实的言语,这比起誓来得更讨神的喜悦!
今天,神也将这蒙福的规律赐给我们凡信靠祂的人,又赐给守约者平安(徒15:28-29)。愿那“再安慰锡安,拣选耶路撒冷”(亚1:17)的神,并“公义的、施行拯救的、谦谦和和”(亚9:9)的弥赛亚王,及“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亚12:10),将“一切的福”(亚8:12)赐与属神的人,亦愿地上万民都尊“耶和华为圣”(亚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