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伟垣牧师:摩西信心的成长
作者:
2016-10-27  

 2011年4月3日上午,福建省泉州市基督教泉南堂主日礼拜上,苏伟垣牧师以“摩西信心的成长——信心的行动(五)”为题,引用《希伯来书》11章23至28节经文与会众分享。

摩西是蒙神称许的信心伟人,他是神的朋友,与神面对面说话。他真是一代完人,是以色列民族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杰出人物。三千多年来,犹太教、基督教、回教都尊他为先知。世界各大学的法律系学生都要研究他的律法书。可是圣灵在希伯来书只提他的信心、为遵行神的旨意而付上的代价、甘心为基督受苦受辱。这段经文可分三个阶段来说明摩西信心成长的过程。

一、信心的孕育和奶养:(11:23)

摩西的一生是走在信心道路上的一生,他的信心明显的是受其父母的影响。他肯为信仰而付代价心志,也与其父亲暗兰、母亲约基别有关系,作者适切地以他父母的信心开始。摩西的父母把他藏起来,是"因为他们见婴孩俊美,便不怕君王的谕命",本节经文的意思不仅是他的父母因他俊美而舍不得按法老的命令把他丢在河里,而是说他们看出上帝在这个俊美过人的孩子身上有他特别的旨意,并且相信神会保存他的性命并使他完成神在他身上的计划。他们既有这个信念,便获得勇气去违背法老的命令."不怕'敌对的势力是信心的一种表现.摩西是生于患难,也为患难而生。他是出生于杀害所有希伯来男婴的王命之下,但是由于神特别的旨意、和父母的信心,得以保存。他生命的保存,是为救他的同胞脱离患难的环境,而回到神所应许之地。

二.信心的选择和造就(11:24-27)

在摩西一百二十年的人生道路的头八十年中,他经验了信仰的选择、身分的认同、权位的取舍、享受罪中之乐与洁身自爱、异族的轻视与同胞的弃绝。他是文武全才,可是曾经无用武之地。他怀才不遇、壮志难伸,且落魄旷野、无人为伍、无处可倾吐心声,黄金年华,在月换星移中飞逝。他叹息,只得空谷回音;他长啸,只见草枯花凋。漫长的八十个寒暑,几乎在神的怒气中消灭。但那从父母传给他的信心,仍然发出火花。

24节按出埃及记所载,摩西长大后,“有一次出去探望自己的同胞,看见他们作苦工,又见一个埃及人打他的一个同胞希伯来人;他向四面一望,见没有人,便将那埃及人打死,将他埋在沙土中”(出2:11-12,思高)。本节是作者对此事件的诠释:摩西挺身护卫自己的同胞,就是申明了他自己是希伯来人的身分,实际上等于“拒绝被称为法老女儿的儿子”(新译)。原文的过去不定时时态表示,这是摩西一次决定性的行动,尽管此行动并不排除在这行动之前的思想和考虑。按此了解,“拒绝”所涉及的,不是一种法律上的正式放弃,而是个人的道德抉择。

作者声明这“拒绝”的行动是摩西在长大了以后才采取的,表示它不是出于HT的无知或少年人的鲁莽的行为,而是一个成年人负责任的行动。司提反告诉我们,摩西因护卫自己同胞而打死埃及人,是“在四十岁的时候”(徒7:23,),并且:"他以为弟兄必明白神是藉他的手搭救他们”(25节)。由此可见,摩西当时已晓得神对他的召命;他拒绝被称为法老女儿之子,正是他对此召命的信心回应。

25节,本节和下节分别解释了摩西拒绝被称为法老女儿之子的直接和终极的含义。“宁可”原文怍“宁愿选择”,在“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与“暂时享受罪中之乐”这两种情况之间,摩西选择了前者.作者称希伯来人为“神的百姓”,似乎要向读者提示,摩西选择和他们同受苦害,不完全是因他们是自己的同胞,而是由于摩西认定,这些照当时环境看来绝无前途可言的希伯来奴隶,乃是“上帝的子民”(新译、现中),上帝应许了他们要成为大国并且得迦南地为业。这就是说,摩西对他的同胞的委身,不只是出于一种血浓于水的民族意识或爱国情怀,而是基于他的信心——对上帝应许的信心——以及由此而生对上帝召命的积极回应。

“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较贴近原文的译法是“不愿有犯罪的暂时享受”(思高) ;直译可作“不愿有暂时的'罪的享受'”,即是“不愿暂时享受罪”或“不愿有暂时的‘有罪的享受'”。作者所指的,不是埃及皇室的荣华富贵所涉及的放纵情欲、淫逸邪荡的生活(“罪中之乐”一词尤其容易使人产生这种误解);也不是说,摩西以法老女儿之子的身分所享受的一切权利,乃是透过埃及人对他同胞的压迫得来的,因此称为“暂时享受罪‘所带来的好处’”。

作者的意思较可能是这样:摩西知道神对以色列民的应许,也认识到神对他自己的召命,在这情形下,他若仍然保持他在法老宫廷的地位,就等于放弃了神的子民、否认或至少漠视了神的应许,并且违背了上帝的呼召——简言之,等于犯了背道的罪(这正是作者要读者慎为提防的罪:3:12,6: 6,10:26)。理论上,摩西可以这样想:他若保持在埃及王宫的高位,也许更能为自己的同胞多做点事,在这方面他有约瑟的先例可援;可是,神对摩西有不同的旨意(参上一节注释末段),而神的旨意一经显明,对摩西来说,继续留下来享受埃及宫廷的荣华富贵,便会构成背道之罪,而他的享受亦变成“罪的享受”。

由此看来,摩西真正的选择,不是介乎受苦与享受本身,而是介乎和神的百姓认同(因而同受苦害)与落在背道之罪中(继续享受他在宫中的地位和权利)。这种“有罪的享受”只是“暂时”的,因它瞬即与生命本身一同消失(参雅4:14);保罗说,“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8)。本节的“暂时的享受”使人想起那藉着信心而得的永恒的救恩(5:9,参:9:12、15)。约瑟夫描写约瑟遇到波提乏妻子的引诱时,“宁愿选择不公平地受苦……也不抓住眼前的享受”,约瑟夫又以“暂时”的肉欲享受和婚姻所带来的、安全的“享受”作为对比。

26节“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

本句与上一节的话在结构上是平行的:25节:宁愿选择“与神的子民同受苦害而不要有罪的享受;26节:看为…更宝贵…为基督  受凌辱…比埃及的财物

三.信心的顺从见神迹(11:28)

因信,他看见火烧荆棘的异象,第一次听见他信靠的永生神对他说话、呼叫他多年无人称呼他的名字。摩西!摩西!.在惊喜交集中,心情激动,正要跨步向前看个究竟之时,却听见止步的命令,并说这是圣地。接着一连串的使命委任,摩西自忖,已届风烛残年,岂能肩负重任?推卸再三,甚至长久忍耐的神也发了怒。摩西在盛情难却之下求神同行,导引前程。带领百万同胞从为奴之地,迈步到自主的路程。四十年之久,行神迹,领受律法,组织百姓,建立会幕,教导子民虔守神的旨意,尊重神的主权,忍受同工的反叛、嫉妒。

人生的价值不在乎做了多少的贡献,乃在乎是否遵行神的旨意;不在乎受多少苦,乃在乎有否为基督受苦;不在乎多少人尊敬纪念,乃在乎圣灵说当记录甚麽在永恒里。按神的旨意活、为基督受苦、与基督同受苦,才是人生真正的意义和价值。求主赐我们智慧的心,好数算自己的日子,使我们饱得神的慈爱,在受苦与患难的日子可以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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