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
经文:罗1:16-17
引言:
1517年十月三十一日是马丁路德改教的日子。当时罗马教会的教训是只有靠行为才能在神面前称义,就是靠着苦行,禁食,苦待自己,而盼望可在神面前得蒙悦纳。马丁路德经过相当长久的时间,发现人实在无力行善以蒙神的悦纳。后来他到了罗马,发现教会中的败坏,言行不一,使他更绝望。但在最痛苦的时候,神让他从这两节经文明白到“因信称义”,所以他就起来传扬因信称义的真理。
一.什么叫作称义?
1.称义在神方面,即是被神称为好的,使神满意快乐的意思。我们是神的儿女,应当讨神的喜悦;得到神的喜悦,就称义了。
2.称义在人方面,就是达到最高的目标,臻于至善。这是激励人向上的力量。
3.称义在律法上,就是无可指摘,无亏欠,无瑕疵。他就成为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心灵上得自由,无可指摘。
二.为什么要称义?
1.有神证明我们实在是好的。表明我们的良善不是自己说的,也不是别人说的,乃是神说的,表示正确可靠。我们需要神证明我们实在是好的。正如人常用名人的介绍信来证明自己是好人一样。
2.称义后不再受控告,不再受撒但或良心的控告。这样可以安心和有力量去生活。心灵不受控告,就有平安。
3.称义后可作别人的模范。可以实在的帮助人,让人可以效法,如圣经上许多蒙神称义的人,亚伯拉罕,挪亚,摩西等。
三.如何可以称义?
1.因信称义。因信即因神的救法。这节经文说明,神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即我们相信神的救法,接受神的救法,就可得救,就是为神所喜悦。
2.本于信以致于信。本于信,就是神的信实,使我们可以相信。我们要相信那最信实的。由于神永远不变的信实,使我们可以信靠祂那信实的救法。
3.由信致信。如果经验了一次神的信实,就叫我们按祂的救法而得救。人得称义以后,更加是能够在生活上同样的相信神而得称义,也可以帮助别人得到信心的帮助。
这是称义的方法,是神所定的,我们如照着去行,必蒙称义。
四.称义的保证—经上所记
1.表明有历史可考,而不是随便的言论(参罗4:)。
2.表明这真理不是新约时才有的,而是神在古时就已启示先知的。这真理就是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是永远不变的,而不是随时代的改变就改变的。
3.这称义的事是神的大能所成就的(罗1:16)。所以我们不要看自己的不能。神的大能成为我们的保证,信必会称义。
结论:
保罗如此,马丁路德如此,我们自己也因信得称为义。故要高声讚美神的救恩,也要到处宣扬祂所定的这因信称义的真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