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 第35章 传统的束缚(耶35:1-19)
作者:摩根
2016-10-27  

传统的束缚(耶35:1-19)

读经:耶35:1-19

「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所吩寸他子孙不可喝酒的话,他们已经遵守,直到今日也不喝酒,因为他们听从先祖的吩咐。我从早起来警戒你们,你们却不听从我」(耶35:14)

背景

耶利米书35-36章记载了两件至少在十七年前发生的事,其一是这位先知和利甲族之间的事,另一是写书卷的事,两者都发生在约雅敬执政的年间。按照时间的先后言,这两章的记录是插入后来的记录里的。不过也有一个可能,耶利米在西底家执政、耶路撒冷陷落以前,在传讲信息时,引用这两件事作实例。不管如何,这两段经文对我们的教训都不致产生影响。

利甲族的历史散布在旧约经文中的许多地方。一般认为这个利甲族和基尼人有关连。这基尼人因着摩西的缘故,和以色列人有姻亲的关系。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他们决定加入行列。他们之成名,乃因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所采取的一个行动。在耶户铲除亚哈的王室,消灭巴力敬拜的运动中,他参与了耶户的这一边。他绐他的子孙立下了一些诫命:不可喝酒、永远过游牧的生活、不可建造房子、不可撒种、不可栽种葡萄园、要经常住在帐棚里。他怕都市生活、商业活动、和酒,会腐化了他们。为了让他的后代能享更多的属灵福祉,他要他们过这种纯仆的生活。经过那么多年,约拿达的子孙还是遵行他的这些诫命。至于他订下的这些诫命是对或错,对这故事所带来的教训并没有影响,我不打算在此谈论。耶利米这里所说的豫言,重点在于约拿答的子孙听从了他的话。那时因尼布甲尼撒大军的入侵,他们才暂时进入耶路撒冷避难。很可能,他们出现在耶路撒冷,给城里的人带来不小的骚动。因着神的吩咐,耶利米把他们的首领召到耶和华的殿,给他们酒喝。我们必须了解,耶利米这样作,不是为了试探他们。他这样作,实际上是他给们一个机会,可以拒绝喝酒。这样就为耶利米所要传的信息作了豫备的工作。他的信息记在本章我们所引用的经文里。他指出,这些人对于遵从那从人来的诫命,反而比他们遵从神的诫命更忠心。这就是他所要传达的主题。这是一个经常存在的事实,这也是出于百姓的无知,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伤害的后果。本章我们所要思想的,也就是这个主题。首先,我们要思想的乃是这事实,其次是造成这事实的原因,最后是这事实的愚妄。

前面我已经提过,这些利甲族的人出现在耶路撒冷,势必引起当地人的注意。这些人一向住帐棚,在旷野过着游牧的生活,除了维生的需要以外,他们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他们没有土地,他们不喝酒,并以此为荣。他们是一群相当特别的人。你知道,在一个都市里,有了这样的人出现,大家马上就可注意到。

这位先知经常活在与神的相交中,经常在传递神的信息。他注意到了这些人,并以这些人作他的例证。为甚么他们不喝酒,仍然住帐棚呢?因为他们的祖先利甲的儿子约拿达如此吩咐他们。而在同样的时候,大君的城耶路撒冷却已被定罪,即将被毁灭,因为住在城里的那些人,不听耶和华的话。这位先知用一种比方的说法,宣告说,耶和华从早起来,迫切的想要会见、帮助、并拯救他的百姓。耶和华从早起来,要叫醒他的先知,把他的信息传给百姓。他们一直都享有耶和华的话语。即使在他们最败坏的这段时间,耶利米还是成为耶和华话语的出口,但是他们不听。就在这个时刻,因着耶路撒冷即将受到的惩罚,尼布甲尼撒的大军已经压境,这一群游牧民族必须暂到城内来避难。耶利米看到了他们。为甚么他们过着那样纯朴的生活?为甚么他们不喝酒、不撒种、不盖房、也不拥有土地?只因为他们的先祖利甲的儿子约拿达如此吩咐。耶路撒冷的人是神的儿女,神对他们说的话,他们却不听。利甲的儿子约拿达这样吩咐,他的子系就照着行。可是,神一直在对耶路撒冷这些人说话,甚至现在也还在对他们说话,他们就是不肯顺服。

人就是有这样的倾向,一些古时诫命或观念,他们肯遵守,但是对无所不在的活神的话,他们却不肯听,也不肯顺服。这情形,不只发生在过去。我可以给你一两个现在的例子,让你看看人怎样受到传统的辖制,看看过去如何强而有力的影响着今天,看人怎样被那已经死去的手所控制。我们可以看到,人如何热心、敬虔的遵守一切。有一些可以产生最好的结果,但是另外有一些却带来了很不好的祸患。他们就是不肯听从那随时与人同在的神。其实无论那一个世代,神离人都不远。不论人在何处,他都是多方多次对人说话。但是,人还是受到过去传统的暴虐辖制。所谓「长老的传统」其实就是过去的观念、理念、或看法。人经常都在这些传统的束缚之下。前例常常都会变成目前行动的规范。在法律上,过去的判例,常常是今天的法则或断案依循。今天的人往往都活在前例的力量之下。没有前例,他们就不敢轻举妄动。政府有的时候会并到某些困难的情况,因为没有前例可循,结果就无所是从。过去就像一只手,紧紧的捉住人的现在。

这一点,人生命中的-一方面都一样。在家庭生活中,习俗由父传子,于传孙,代代相传下去。在社交生活中,人们仍然可以注意到,某些团体有它们独特的特徵,这些特徵开始时是有特别原因的,但是今天那些原因早已消失,可是特徵依然存留。法律的创制,过去有其价值,如今虽然价值已失,但创制出来的法律却仍存在。在英国威尔斯山区,当地人今天还流行以法兰绒为死者陪葬。当初政府制定法律,为了帮法兰绒业者的生计,规定死者要以法兰绒陪葬。这条法律早已取消,但是这习俗今天仍紧紧控制着当地的人。在宗教上,过去的手也仍紧紧捉住今天的人。就以今天修道士穿的衣服为例。当初,这样的衣服乃是一般农夫所穿着的,今天却成为修道士的标准制服。在信仰的范围内也是一样,自古以来,人们即尝试把基本信仰的内容,用信条的方式表达出来。时移境迁,古代用的词汇,在当时也许甚为得体,但如今已失去原意。可是,人们还是拘泥于原来的字句。几年前,英国有一个牧师,在教导圣经时,讲了一段有关某传道人的态度时,所用的措词很特别,他也没有说明那段话的出处。结果有一个平信徒听了,大不以为然,他甚至撰写一本小册子,大肆攻击这位牧师。这位牧师连忙公开声明,他的那段话是引自卫斯理约翰,只是一时疏忽,没有注明出处。那位平信徒立刻收回他对那位牧师的攻击,并且向他致歉。同样的一段话,出自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一个被接受,一个被攻击。可见,过去如何紧紧的控制着今天。人们总是对着过去忠心耿耿。有的时候,人对过去效忠的程度,远超过对神的话语之效忠。

当然,尊重过去本身有其价值。从过去累积起来的一些原则,也必须流传下去。可是,当人效忠于过去,以致于对今日产生了伤害,那么过去的原则就应该被放弃。我不是说,约拿达的子孙们这么作是错误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在某些方面看来,他们是极端的错误;可是在另外一些方面,他们却是对的。我相信在今天的社会中,还是有「利甲族」存在。他们就是那么死心塌地的遵守过去立下的传统。可是,如果神要他们在城市定居下来,他们为了古代的传统,拒绝不听神的话,那么他们就错了。我不愿意把这个比方的-一个细节都加以探讨。我所关心的是这个比方所表达的原则。这个原则乃是,今天人可以不要任何理由,却死死的守着过去某段时间,在某一个特定的环境下,为着某一个目的而定下的规矩。经年累月,他们信守不渝,可是他们就是不听从神。这是一个奇怪、难解的事实。我们要怎么说?

第一,人对传统、前例、过去的习俗效忠,因为这个样式的生活比较轻易,简单、清楚、明确。这世界,最简单的事莫过于签署一些条文,然后按规定去活。这个样子的生活,不用思想,暂时不必运用属灵的生命。

它可以给人的内心某种程度的满足。我父亲说我应该作的事,我就作。传统所定,必须要作的事,我就照看去办。惰性,这就是人性中的惰性,样样都已经开了处方,照着去配药就是。这些事可以作,那些事不可以作。给我一个完整的条例,该作的我一一照办;不可作的,我一样也不去犯。这乃是人所能活的一种最简单、最懒惰的生活方式,但是这也是最具伤害性的生活力式。

再看这种生活力式所能带来的自由。在传统规定以外的那些地区,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之处。这样,就在人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错误的观念:遵守传统的规定是你的责任,传统规定范围之外,你就是自由的。甚至在今天,这个观念还是存在于某些人的心中。常常我们会听到这样的话:只要参加了主日早上敬拜,那天余下的时间就可以去打高尔夫球或作其他任何事情。这样的人是活在传统中。主日聚集、敬拜,照着某种方式去作,这是极为正确的事。外面呢?外面还有一大片空旷自由之地。人在圣所中所遵行的那些传统,也应该带到那一大片地方去才对。基督教并不在一开始,就告诉人,这些你可以作,那些你不可以作。基督教给与人的,乃是一种无法抑制的热诚。所以基督教不应受传统的抑制。可是,人还是遵守传统,不但如此,他们还极为热心的去追求这些传统。约拿达是个领袖,他告诉我们甚么可以作,甚么不可以作,我们也听他的话。这样的作法很安逸。在耶稣的日子,文士和法利赛人因着传统的关系,拥有巨大的权力。我不必多谈约拿达,或耶利米,或文士与法利赛人。今天,甚至在基督教圈子里面,只要有人提议,制定某些法律,规范人那些可以行,那些不可行,一定会受到普遍的欢迎。只要有人订下某些诫命,甚至那只是出于人的诫命,还是会有成群结队的人起来支持他的。

求主帮助我们,让我们一起思想这种观念的错误之处。这个观念的错误之处,第一是表现在它忽略了人不可限量的本性之上。人若是顺从于传统、前例、和习俗,若顺从于别人所加给他的命令,他最大的愚妄之处是,忽略了他本身的存在就具有奇妙的不可拘束性。罗马讽刺诗人朱文诺尔(Juvenal)的那句名言,正好表达了这里的观念:「认识你自已!」并说,这是从天上降下的。我不想反驳他的话。我以为事实就是如此。希腊哲学家最深刻、最有力的认识,可以用这句话表达:「人哪!要认识你自己。」我相信这观念是从天上来的。我肯定这观念是从天上来的,所以就要从属天的角度,来看这个观念。因为人会发现,靠自已无法认识自己,所以这个观念会把人引领到一个地步,让那人知道,他需要神。人决定要认识自己,那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当一个人说,我要用一点时间,思想看看我是谁,我是甚么人,我的存在有何奥妙之处,他必是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思考,才作出这个重大的决定。可是,更重大的时刻还在前头等着他。经过一段时间诚实地、忠心地内省、思量、分析,最后他必定会喊叫出来:我不能了解自己。人能对自己有甚么样的了解?请读一遍这段着名的文字:

「思想和情意是如此混杂、紊乱,

人自己既滥用、又珍惜;

被造时,有一半向下堕落,另一半向上升;

是一切事物的主,却又受一切事物的辖制;

是惟一能主观衡量真理者,却又常犯错误;

这荣耀又滑稽、像谜一样的世界。」

这一段话极为深刻,然而却不是最终的话。以色列人古代的诗人,在我们都很熟悉的那诗篇中(诗139篇),开始时这么说:

「耶和华阿,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

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

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

请再往下读,他又说:

「这样的知识奇妙,

是我不能测的;

至高,

是我不能及的。」

这也就是说,神完全认识我,我却无法完全认识自己。假如一个人真的无法认识自己,那么必然的,他也无法真正认识他的兄弟。「没有人看见过神。」这是一个大奥秘,没有人能例外。同样的事实是,「没有人看见过他的弟兄。」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你的弟兄。你不认识他,你不可能认识他。让我再换另外一个角度说,你的邻居从来没有看见过你,你的父亲从来没有看见过你。哦,在这世界上的一个悲剧性的错误是,多少为人父母的,自以为他们认识自己的儿女。其实他们并不认识,事实上,他们也不可能认识。约拿达给他的子孙立下了一些诫命,这些诫命在以后世世代代中,在某些方面帮助了他们,可是,在另外某些方面,却拦阻了他们。人的本性是不能被拘束的,因此没有一个人能为自己定下一些规则,限制自己。对别人更是不能如此。一个人若容忍他祖先所留传下来的传统,或别人给他的规条,把自己捆绑住,那么他就破坏了自己,把自己的魂囚禁住了。

关于对传统以及对人的诫命之效忠,第二个错误乃是,如此作,忽略了环境时时都在改变。人所订的法律,都是为了适应当时的环境,而把一些永恒的原则暂时化。所以这样的法律必须随着时代的改变,不断加以修订。有句俗话说,「最好的惯例也会败坏!」好的惯例真的会败坏吗?一点都不错。因为今天看为好的,明天可能就非如此了。今天,如果我还是受到前一个世代,我父亲那时的好惯例之限制,那么我可能溺爱自己,甚至让自己的影响力受到了污染。不要忘了,环境随时在改变。人不能为明天订一套完美的法律。人在制定法律之时,一定要记住,环境不断在变,也不可忘记,人的本性是不可被限制,也是奥秘的。所以,为了当初制定法律之时所顾及的那些人的好处,有时可能必须把所制定的法律废弃,或搁置一旁不用。

最后,虽然非常重要,但是我们只用一句话来如以解释。允许自己受过去传统的束缚的错误,乃在于这样作的人,表明了他忘记神认识人,也认识人所处的环境;同时他也忘记了,神永远都是在人的身边作人随时的帮助。对神这样的认识,必须在态度上、观念上有所调整。按照其他人所认定,我应该怎样生活,这样作比明白神的旨意要我怎么行更容易。可是,这只是表面上的看法。事实上,我们必须稍加修正,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郑重的决定,要遵着神的旨意行,那么他很快就可发现,明白神的旨意比遵守人所定的法律容易。然而,有多少人却苦于神的声音难寻,神的旨意难以顺服,转而求助于人的制度。我们往往都是这样,渴望求助于来自人的权威,为我们定规所当行的路。可是,弟兄姊妹们,人的权威永远是不够的。因为人对自己不能有完全的认识,对环境的改变也无法有完全的把握,建立在这样有限认识上的权威,怎能够用!

从这里,我们可以引申一些实用的教训。第一,我们一定要常常把法律和传统加以区别;就是把法律的条文和法律的精神加以区别。法律的条文是为适应当时的情况而制定的,法律的原则却是永不改变,不可以随环境的改变妄加调整。如果我们的生活要和神的旨意相和谐,我们必须仔细分辨我们的传统,看看那些是真正的原则,那些是为适应环境而制定的条文。

第一,我们上面所思想的内容告诉我们,不管一个传统多么好,如果不符合永恒的原则,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法律的精神,那么这个传统就应该被废除。如果你对我这句话有疑问,请你整体的看一遍耶稣的公开服事之记录,我毫不怀疑,他的服事记录,证实了我的说法。我们的篇幅不够,所以我只能讲一点。我要说,从耶稣公开服事开始,我只能从这里开始,因为对于他开始公开服事以前的那段私人生活,我们几乎毫无所悉──一直到他公开服事的结束,耶稣一直都在破除当时束縳着人们的那些传统。我们用单纯的、自然的态度来读福音书的故事,免不了会得到这样的印象:他公开服事的目的,就是要废除传统。我现在要引用的,是一个最好的实例,因为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耶稣指出了问题的中心。他宣告说,人因他们的遗传而废弃了神的律法。这一段事迹,记录在马太福音中,我再细细读一遍这经文时,发现他对当时那些遗传主义者的斥责是极其严厉的。他指出,神的律法说,当孝敬父母,你们却在遗传上加遗传。结果,人本来应该孝敬父母的,但你们却不允他们这样作,因为你们的遗传规定,人若为圣殿作了某些奉献,就可以不必奉养父母。因为那人可以照你们的遗传说,我不能用这些钱来奉养父母,因为我已经将它奉献作为各耳板,是神圣的了。这样,你们这个具有高度遗传的宗教,就把对敬拜神所作的奉献,看得比奉养父母更重要。

我要把他的话略加改变,在圣洁的神面前,我求他饶恕,不过,我想这样改并没有改变了他的意思。如果我们把原来应该用来奉养父母的钱,奉献到教会,结果影响了父母的生活,那么我们就冒犯神的永恒法则了。传统说,我们应该奉献支持教会圣工,但是这样的遗传不可违反人应该奉养父母、抚养儿女的原则。这就是耶稣所说的实例。

可是,我们还是受传统的辖制,被前例所拘束,让过去冰冷的手紧紧捉住!我们容让自己被这些东西所控制,而神这一方面呢?允许我再次借用耶利米的比方。神-天都清早起来,告诉我们当天的奥秘,提醒我们人本性中的一切奥秘不是我们所能体会。如果我们把这样奇妙、复杂、神秘、尊贵的人性生命,都交给过去传统来辖制,那么我们就无法听到神的声音。

我们听从神的话,这乃是应该的。让我们再听一次耶稣亲口说过的那句话:「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拿答的诫命可能很好,但是这诫命若叫我忽略了耶和华的诫命,或是顺服了约拿答就不能顺服永生神,那么这样的遗传就有害处,就危险,也就是错误了。最伟大的生命,那永恒的生命,那能向各世代发出挑战的生命,乃是与神相交、与神同行的生命。这样的生命超越了一切的传统,人的一切观念,可以成为尊贵、至高。这样的生命是伟大的,也是满足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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