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我 加拉太书讲道系列之八 加拉太 2:17~21
2016-10-27  

《不再是我》 加拉太书讲道系列之八

加拉太 2:17~21

维保罗牧师 2002年  王兆丰译  2004年

今天我们要来学习2:17~21节,这是一段比较难懂的经文。或许就是彼得所说保罗的信中有些比较难懂的地方之一。我来读一遍: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然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是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针S字J,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徒然死了。”

让我们先从第一句看,保罗问说:“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吗?”(注:直译“难道基督是罪的执事吗?”),他自己马上就作了回答:断乎不是!是什么使得保罗问出这个问题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知道,以色列人的传统已经把饮食的约束(即:洁净的与不洁净的食物)变成了因行为得救。神已经给了彼得自由,不必再受饮食的约束(注:使徒行传第10章),但他却被教会里那帮把人的行为包括在得救的条件内的人给吓得跑去了他们那里。出于害怕,他重新开始砌起那已经被拆毁的东西。所以,保罗是在问彼得这个问题:“难道耶稣在教导了我们唯独信他才能称义之后,又教我们什么有罪的东西吗?”这就是他在这里所问的,答案当然是:不!

然而,有人就曾对我说,我正面临地狱之火的危险,因为我单单信靠基督,单单宣讲基督,因为我学习保罗,对与此相反的教义进行驳斥,主要是罗马天主教教义。然而,不仅是罗马天主教把人的能力作为贡献加到基督的S字J上去,这一黑暗的、羞辱神的教义在福音派基督教里也大行其道。

我们先来看罗马天主教,这种错误有着很长的历史,在1545~1563年召开的特伦特总会(注:主要目的是反对宗教改革)决议的要理问答中宣告说,人称义不是单靠信:

“人在信心的圣礼——洗礼上被称义,洗礼使我们成为神的义,神以他怜悯的大能使我们里面成为义。”

在这里,我们看到他们把水洗看作具有使人称义的能力。假如我们知道洗礼是新约形式的割礼,那么我们就会纳闷罗马天主教是怎么理解加拉太书的。这正是加拉太书所对付的错误,加拉太教会的假教师认为人因受割礼得救。罗马认为人因洗礼得救。他俩犯的是一模一样的错误!这种观点与改革宗对称义的理解完全不同。改革宗坚持认为人称义单单因着基督的义,我认为这是符合圣经的立场,不是洗礼,不是割礼,不是任何我能作出的贡献,不是我的任何义,我被称义完全是、单单是因着基督。所以说,改革宗与罗马天主之间的差别在于:改革宗相信,当神审判一个基督徒时,他看的是基督的义,我们被基督遮盖或穿上基督,我们是被算作为义。罗马天主教相信,当神审判一个基督徒时,他看的不是基督的义,而是基督使此人成为多义,神是在看基督使我成圣的工作做的有多到家,也就是说我到底有多好。所以他们才造出一个“炼狱”来。(注:罗马天主教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搞出一个“炼狱”,行为不够好的人在进天堂之前必须先在“炼狱”里净化,才能去天堂,这根本不是圣经的教导纯属捏造)。

我在作此比较时,不想打死老虎,而是要列出真相,所以我再来引两段特伦特总会要理问答上的原话:

“罪与神的爱相背,称义将人与罪脱离,洁净他心里的罪。”

你看,不是父神看到圣子的义,而是看圣子在我里面所做的工,于是我就可以靠着我所行出的义来讨父神的喜悦。这不是算作为义的义,而是加在我们身上的义。假如你已经上过我们的《威敏斯特信仰告白》课程,就知道算我们为义(Imputed Righteousness)与加在我们身上的义(Imparted Righteousness)是不同的,前者是称义后者是成圣。

根据罗马天主教的观点,人称义是人的努力与神合作的结果。我们再来看一段特伦特要理问答的教导:

“当神通过圣灵的光照感动人心的时候,人并非被动地接受此感动,因为他不能拒绝;然而离开神的恩典,人靠着他自己的自由意志不能朝着神看为义的去行。”

这段话乍一看上去好象并不太糟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来解释一下:神会赐给人一定的恩典,剩下的就看人自己的能力了。有些人拿得出这种能力,于是就得到了,另外一些人则够不着。圣灵赐给众人很大能力,有些人上去抓住了,另外一些不去抓。这就必然导致行为称义,因为人称义的关键就不再是神的能力,而是人的能力。说到底一个得救的人与一个未得救人之间的差别不在于神,而在于人!那么,必然的结论就是:这是一种因行为称义的教义。

下面我们来看,这与当代盛行的福音主义是何等相似。尤其是那些万人教会,那些基督教最畅销书的作者们。这种立场在我手上的这本书里有着很好的表达,作者叫亨特(Dave Hunt)。这本书被拉黑(Tim La Haye),史密斯(Chuck Smith ),密司勒(Chuck Missler)等美国当代基督教有名望的人们签名支持。上个礼拜我们说过,彼得因为公开地犯罪,所以保罗就公开地指责他。这些人在这本书上签上大名,而这本书是对改革宗关于神恩典教义的公然挑战,所以我认为我们不仅可以,我也有责任,各地改革宗的牧师们都有责任来对此进行公开批评。亨特否认人的完全败坏,他在书中写到:

“是的,只有在圣灵责备一个人的时候,使这个人认识到“罪、义和审判”。但基督说,他要叫全世界都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你应当知道,亨特解释全世界的时候,指的是全世界每一个人。他的观点和罗马天主教的很相似,圣灵会把人带到一定的程度,剩下的就要看他们自己了。有些人能,有些人不能。这就必然导致行为称义,因为得救的决定因素不在于神而在于人。我希望你们能明白这点。罗马天主教和亨特、拉黑、史密斯、密司勒们所宣称的是以人的行为为中心的行为称义。所以,你应当问的问题是:首先,这种观点符合圣经?其次,你的灵魂将安息在何处?当我被告知说我因此而将面临地狱之火的时候,我在想,这倒是蛮有意思的。我和你们许多人一样,将我的灵魂单单安息在圣经里启示的基督里,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安全的地方了。我选择单单宣讲基督,我选择不仅不将信心放在那些教皇们、总会里的愚蠢闹剧和败坏里,或者人做决定的无能上,并且我也驳斥他们。因为这些完全不符合圣经,你的平安从何而来?是从教会、从教皇、还是从总会?是在乎你作决定的能力?还是来自基督救赎的大能?你们可以自己再来学习一下,因为这太重要了。

我不会去追问亨特、拉黑、史密斯和密司勒他们是否已蒙重生,但我可以告诉你们,他们声称的福音无疑与罗马天主教的福音很相似,是假的福音。

多年前,Calvary Chapel(注:美国的一个大型福音派教会系统)在这个问题上采取回避的态度,说“我们不想引起争论”。但在近十年里,他们开始攻击加尔文主义,他们表明了自己属于基督教中不愿意传讲基督真实的、恩典的福音的那部分人。几年前我是不会公开提他们名的,但今天他们已经公开地攻击神恩典的教义。我想,去Calvary Chapel 的教会的人应该去和自己的牧师谈这个问题,听听他是否相信神恩典的教义,假如不是,那么要是我的话,我会带全家去其它教会。你不会想让你的孩子在以行为称义或者人在得救上与神合作的教会里长大吧?

2:18:“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当保罗对彼得说话时,他是在对彼得说:“彼得,当你随外邦人(外邦基督徒)行事的时候,你有在基督里的自由,知道你是因着恩典得救。你拆毁了那礼仪律法。现在,你随犹太人行事,又重新建造起礼仪律法来,也就是因行称义。你是在拆毁因着恩典得救。”人若教导一种推崇出自于人的努力的福音就是在犯罪,这不是一般的错误,这是大罪!保罗接着写到:

2:19~20:“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S字J,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从这几节经文里,我们学到向律法死和从基督来的生命是与因信称义有关的。从一定的角度说,神的律法杀了我,但同时我又被赐予生命“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保罗还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这些是很难懂的话,不是吗?一下子是读不懂它的意思的。或许加拉太教会的人对保罗所说的背景比较了解,他们可能比较容易来理解,保罗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在没有结婚成家之前,我曾住在一个有五个男孩子的家庭里。他们家房子很大,我租了一个房间。后来他们又生了两个女儿。你可以想象得出这个家里有多热闹,那个三岁的儿子特别机灵调皮,他想象力丰富,常常想象他自己是××人。当时正好上演“星球大战”的电视连续剧,他便成了“空中行人”卢克。有时候我们都能听到他在那里自言自语地重复剧情。有一天,整整一盒子麦片打翻了,撒了厨房一地。母亲走过去问他“谁撒了麦片?”他说“空中行人”卢克干的。他妈妈说“是啊,可你不就是‘空中行人’吗?”结果他回答说“现在已经不是了”。

这是不是保罗所说的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而是基督在他里面活?这是不是那种逃避事实的推诿?你们一定听到过:“那不是我,那是魔鬼在我里头做的吧?”基督徒是不是不需要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很明显不是的。

这里,保罗是在告诉我们一个很深刻的神学真理,对我们如何理解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应该很有帮助。当你想到全能真神的时候,你是如何看待自己与他的关系的?你与你的创造主和好的基础是什么?这就是保罗在这里所指出的。

首先,他说的“因着律法,我向着律法死了”是什么意思?这是不是说保罗根本就不再需要遵行神的律法了?“我已经向它死了,不要再对我说什么律法了。”“不要再拿出十诫来,别再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了,我已经向律法死了。”这是他的意思吗?他是不是现在开始就凭他的感觉,认为随着圣灵要他如何做他就如何行吗?尽管圣经是用字句写的,“我是随着圣灵带领走的,你们不要拿那些死的字句来” ?

我读过一位释经家这样写到:

“对于那些在自己的基督徒生活中感到有沉重负担,被那些‘你们不可如何如何……你们应当这样那样……’,管头束脚的人来说,本书下面的几章里就包你们获个人自由,享受喜乐。”

保罗的不再受律法奴役就是保证他从“你们不可……,应当……”下获个人自由吗?假如的确如此的话,我的讲道应该就此打住。因为我下面会告诉你们“不可……,应当……。”

假如不再有“你们不可……,应当……”的话,教会就失去了能力,我就不能再告诉你们“不可偷盗,不可说慌”了。很明显,这种说法违背旧约也违背新约的教导,不然的话假如我告诉别人“不可偷盗”的话,这位释经家就要对我们叫停了:“喂,喂,别把律法加在别人身上。”这是不符合圣经,是站不住脚的。保罗说的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他在罗马书7:11—13中有一段类似的话:

“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所以,律法因着揭露了你的罪就杀了你。保罗的身体当时并没有死,他读律法的时候,因着神的恩典打开了他的眼睛,使他看到律法显示出他在神面前是死定了。律法叫你知道什么是罪(罗马3:20),罪的工价就是死(罗马6:23)。我们看到,因着神的恩典,保罗懂得了这点,律法杀了他,不是杀了他的身体,而是让他在灵性上知道自己是死的。所以,藉着律法的知识,保罗对着律法死了,这正是他得救的方式。他不再往行律法来救自己的那条路上走下去。他知道他做不到,“我看看律法,看看自己。我知道律法杀了我,我不再往那个方向走了。”正是这一概念使加尔文写了下面这句话:

“基督不必去毁掉律法的公义,因为律法自己杀了它的门徒们。”

任何一个诚实的人看了律法都知道,律法杀了他,要不然就去把律法改得容易点,好让他能遵守。

这句话的下半句“叫我可以向着神活”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否应把这句话理解成基督徒的超级生活?我听到过这种解释,说“现在你可以达到一个基督徒生活的新高度了”。毫无疑问,正确的理解因信称义使人对事奉神不再看作是负担,而看作是喜乐。我想,我们很多人都已经经历了这点,我们可以说,缺了因信称义,福音就不复存在了,如此,事奉神就成了纯粹的奴役,根本没有儿子的名份,也无遗产可言。你能想象一下吗?你若一个礼拜接一个礼拜地听到“为了被神称义,你必须做到……”的话,你是不会有希望的。因为你永远做不到,但神称了我们为义,接纳了我们,不是因为我们的生活达到了一个什么标准,因为他满有恩典地将我们从死里救到生命之中。

当我们理解了因信称义后,就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喜乐,但我不认为这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他在后面会谈到这个问题,会谈到果子。有意思的是,在整卷加拉太书里,他只提了一句圣灵的果子,它并不占多少份量。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是加拉太书的核心,是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因信称义。我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他被律法所杀,正如他向着神活,这两者是相同的。关键的问题不是努力或竭力,而是在神面前的地位,他看看律法,知道他在神面前的地位是死的;但现在他站在神面前是活的,向着神活。这是一种真正的生命。下面一句更加强了这个概念: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S字J,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2:20)

保罗当然没有被钉S字J,(我们知道彼得后来被钉S字J)他当时也还没有死。然而,因着算作他为义的基督的义,保罗知道基督为他提供了这种合一的特权。正如他在罗马书第6章里所说的,他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但这与过什么超级基督徒生活没有什么关系,也不是我们推卸顺服神不去行善的借口。这指的是当我思想到自己在神面前的位置时,我想到的不再是自己的生命,而是基督的生命,因为这是我信心的对象,是我希望的所在。过一会儿我们就要来领圣餐,我不会去想我自己有多好,我要想的是基督的生命,领受饼与杯的时候,我知道神看我的时候,看的是基督,看的是基督的义。我与神的和好完全是因为基督和他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我把今天的讲道题目起名叫“不再是我”。不再是我,而是基督。他打开了我的眼睛,使我相信他是我的救主,所以,保罗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

他根本不是在说什么基督徒的超级生活。这不是什么分身术或灵魂出窍的东方神秘主义,这是我们在每天平凡生活中确知的真实情况,这不是你的一种什么超然经历,而是你知道的事实,是你所相信的。马太·亨利这样写到:

“他(基督徒)活在身肉里,但因信而活;从外面看,他的生活和别人一样,他的自然生命也需要日用饮食;但他有一个更高更宝贵的原则支撑他、指导他,他有在基督里的信心,尤其是看到基督为他舍己的奇妙大爱。”

上述这段经文的最后一半特别重要。“他为我舍己”,这是赐给我的,他爱我,他为我舍己。所有的基督徒都应该从心底最深处享受这珍贵的礼物,在今天传福音的信息里,我们到处滥用的“耶稣爱你”这句口号,就有点失去了这句经文的深刻意义。耶稣为他的儿女死了是一种极其亲密的关系,他为神所拣选的人死了,为他的羊死了。保罗因基督为他舍己、为他死了而喜乐无比。

最后,保罗说: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徒然死了。”(2:21)

凡是把人的努力加到基督的S字J上去,加到他的死与他的复活上去的基督教观点都是谎言。我若自己能够完成的事基督为什么还要为我去死?我们难道没有在电影里看到过“新时代”运动的名流们站在海边大声吼叫,说他们就是“神”吗?这种荒廖已经到了令人发笑的地步。这是人走到了极端,但这种谎言的开始是一种很单纯的,看上去无害的观点,认为我们的信心是我们自己的贡献。“我对自己被称义的确是有贡献的,我的信心是我自己产生的。”这就是谎言的第一步,你以为你是靠自己产生的信心,而不是出神的恩典。这就是以人为中心的教义的第一步,是以人为中心的福音的开始,我的朋友们,这,就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时代主流福音派最盛行的观点与立场。在加尔文所生活的时代,这种相同的观点也曾是占主导地位的。让我们来听一听加尔文对这种洪水般的以人为中心教义的反应吧:

“假如我们能产生出自己的义,那么基督就是徒然受苦;因为他是为了我们受苦。既然我们自己能替自己成就,那还要基督干什么?假如基督的死救赎了我们,那么我们就是被掳了的;假如他付上了代价,我们就是欠了债的;假如他是赎罪祭,我们就是有罪的;假如他洁净了我们,我们就是不洁净的。凡把自己的行为算到他自己的恶被赦、罪被赎,他的称义,他的得救上的人就是使基督徒然死了”(摘自加尔文的《加拉太书注解》)

请听诗篇143:1,2,11,12节:

“耶和华啊,求你听我的祷告,留心听我的恳求,凭你的信实和公义应许我。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耶和华啊,求你以你的名将我救活,凭你的公义,将我从患难中领出来,凭你的慈爱剪除我的仇敌,灭绝一切苦待我的人,因我是你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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