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8:2—11:2(耶稣)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他那里去,他就坐下教训他们。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他站在当中。4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6 他们说这话,乃是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7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8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9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10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11 她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首先,向各位简要介绍文士和法利赛人。
文士:文士是犹太人中专门从事抄写圣经,向人们传受神的律法的人。他们极专心于自己的工作,只要有微小的差错,他们就会将羊皮纸放到一边并重新开始抄写。文士的教导常常是细琐、教条、空洞而没有内涵。
法利赛人:法利赛人是犹太人的一个宗派,专门教导人明白旧约,遵行旧约。他们的生活都严格按照圣经字面上的意义去行。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实际上也就是指遵守律法字句的义,最后演化成假冒为善、自以为义。面对耶稣的生命之道,他们竟然以摩西律法的卫道士自居,大肆加以阻拦、迫害。故此,在太23章,耶稣用接连用“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七个排比句,来揭露和指责他们的不义。
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与耶稣对立的。刚才所读的经文告诉我们,文士和法利赛人向耶稣发难了:“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4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表面上看,文士和法利赛人仅仅是带来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他们想要处置是这个妇人;实际上,他们想告的是耶稣,想要置于死地的是耶稣。好在,耶稣知道这帮人的企图:“他们说这话,乃是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如何面对?那妇人已经被带到众人当中,问题已经被公开化,耶稣无法回避。这好像是一个两难题:A.耶稣若宽恕了她便破坏摩西律法,利未20:10:“与邻舍之妻行淫奸夫淫妇都必治死”,申22:22:“若遇见与有丈夫的妇人行淫,就要将奸夫淫妇一并治死”;B.耶稣若宣告她死刑,则触犯了罗马律法,因罗马统治时期,犹太人无权治人死罪。那场景似乎让我们看到,文士和法利赛人胜券在握,耀武扬威;那围观的众人如同看戏,正在企盼剧本高潮的来到;那妇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羞涩、恐惧,无助,好似狼群围困之下的羊羔;而耶稣恰似“众人皆醉我独醒”,做出了平常又惊人之举“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在这里我要旁白: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是何等的为善!第一,正如解经家常常谈论的,他们只是把妇人拿来了,而一同行淫的那个男人却没有“依法”带来(申命记 22:-29)。第二,他们知法犯法还不止如此。他们是按摩西律法控告这女人的,然而他们至少在两个问题上严重违反了摩西律法。首先,用石头执行死刑一般应该发生在城外(利未24:23, 民数15:35,36;王上21:13),他们却把妇人带到了殿里(8:2)。其次,应该由证人第一个扔石头,他们却要耶稣来发动他们做这事。然后圣灵带领我们看见了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底牌:他们控告这个妇女根本不是为了维护律法,主持正义,“乃是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妇人是否行淫并是否有罪恶,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来说根本不重要,这一事件唯一的使用价值是可以用来帮助他们控告耶稣。他们利用妇人的罪进一步犯罪,控告耶稣,欲置耶稣于死地。
各位,圣经两次记载耶稣“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在这短短的几节经文中,圣灵两次重复一句话,足以显得这个启示是的重要性:耶稣用指头写字=神用指头写字!而神用指头写字,在旧约也正好发生过两次:第一次,出埃及记31:18“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就是十条诫命,十条诫命就写在石版上。第二次,但以理书5:5-6节“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像脱节,双膝彼此相碰。”当年伯沙撒王在王宫荒宴醉酒,突然墙上有指头写字,写了什么?请看但以理书5:25-26“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提客勒子,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毗勒斯,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这是巴比化王的国度要毁灭了。“因此在逻辑上非常清楚,耶稣第一次重申了律法,按这律法,你们谁没有罪呢?第二次更可以这样来解释,因为不要忘了,伯沙撒特别是他的父亲,也曾经是神的选民(但::)。耶稣在这里宣告曾经的“选民”,这些新的伯沙撒王,也即文士、法利赛人或犹太人,一样地“有祸了”。
然后,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令人讶异的一幕出现了:“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 要注意耶稣说的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而不是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犯奸淫罪的”,奸淫固然是违背十条诫命的第七条,但犯十条诫命的任何一条都是犯罪,他们中间或许有人没有犯奸淫罪,但是他们中间会有没有犯罪的人吗?何况耶稣已经把违背诫命的内涵 由行为扩大到思想意念。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会得到十分清楚的信息: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即使是文士、法利赛人也不是义人,从神学角度理解,不是义人就是罪人。
“从老到少” 这个词显然是对“你们中间谁”这句话和“写在地上的字”的双重呼应。一方面,这里强调人从老到少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没有一个义人,没有一个人不需要基督,另一方面,犹太人中年长一代负有教训儿女学习律法的责任,榜样的责任。而根据他们所熟悉的律法,他们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是罪人。他们是知罪的,但他们拒绝认罪。当亚当犯罪的时候,神来寻找他,他却隐藏了。这是人类面对罪的又一个经典反应——“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由于他们知罪,却拒绝认罪,所以,他们选择了逃避的方式:“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出去了”——这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又一个可悲之处!
阴谋破灭了,闹剧结束了,喧嚣已过,留下的是寂静。偌大的圣殿中,只有耶稣和妇人,用奥古斯丁的话说:“只剩下最大的不幸和最大的同情。”“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这句话清楚地告诉我们她是一位认罪悔改的人。她现在应该感谢那些伤害和控告她的人,因为他们的意思是要害她,但神的意思却是好的——靠这这种奇特的方式,靠人的伪善、粗暴和羞辱,神把她带到了自己的面前。这里的启示是至为宝贵的,她涉及到了怎样从不信到信的核心。由于人的罪性,人在本质上就是远离基督,躲避上帝。人不可能自救。因为神的预定和拣选,神要兴起一些事件,在这些突发性事件中,神将罪人拖到自己的脚前。这样的场面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经典的:大卫王淫乱犯罪,神愤怒临到,大卫才真正悔改。约拿只有被沉到海地被吞进鱼腹才开始呼求神。彼得宣称别人可能软弱犯罪,自己绝不会否认主;只有在他彻底跌到后才跑出去痛哭。保罗归正,那时他正跃马扬鞭、耀武扬威地奔向大马色,却因神的光照跌下马来,虽然那时保罗的双眼啥都看不见,但保罗的心灵之眼才开始看见基督。
耶稣问:“那些人在哪里呢?”。亚当犯罪,耶和华神用的是同样的问题来寻找人:“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这是神对躲避、远离主道的人的责备和警告:处境危险!这是神对失落之人的挽回:文士与法利赛人虽然与耶稣为敌,但是,主还是企盼着他们认罪、悔悟、回来。各位,这个时候,我愿意说,“那些人在哪里”,这话不仅仅是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而是对我们所有人说的,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我到底离主有多远呢?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一方面,有权力定人罪的只有主(路5:21,可2:7);在这个现场,主耶稣,这个唯一真正有权力举起石头的,却饶恕了罪人。只有神有这种大能,也只有神有这种大爱。另一方面,耶稣肯定这妇人的的确确是罪人,耶稣承认她是罪人,只是不定这罪人的罪。这是饶恕与宽容。主祷文中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别人的债”。债就是罪债,就是罪。基督教的信仰是我们人对上帝的仰赖,是人对上帝的一种委身,有一个词很能够表述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全然交托——生死祸福全部交给上帝,依赖上帝,是人与神的关系。但基督教信仰又实践与人生,体现于生活。“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别人的债。”我们免了别人的罪债——饶恕和宽容了别人,主也同样饶恕和宽容我们——“免我们的债”。这隐含了一种因果关系,更是把基督徒的生活与他的生命取向相链接!
主一方面以饶恕与宽容表达自己对妇人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对妇人提出希望与要求,主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是警告,你以前确实犯罪了,以后不要再犯罪了;是释放,罪不再束缚她,生命的自由依然属她;是催促,快快离开死荫之地;是鼓励,振作精神重做新人;对已经犯罪的人,重在警戒、教育,关键在于杜绝以后。各位!我们中间有没有人犯奸淫的罪呢?有没有犯奸淫之外其他的罪呢?主耶稣当初对那妇人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今天同样是对我们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不要以为主说“我也不定你的罪”那么你是如何犯罪都无关紧要了。按照原文,此段准确地说应是:“我现在也不定你的罪”,那么我们基督徒知道,还有将来,还有审判,主除了饶恕,还给我们一个机会,是否定罪还得看你从今以后的表现——实际的行为!
各位,我们现今的行为不但关系着我们将来受审判的结果,也影响着灵界的战争。我们得胜了,神的名得到荣耀;我们犯罪了,撒旦会在天父面前控告我们,并借此羞辱主名。谁都可能犯罪,但当我们犯罪之后,切记主话“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