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信仰的告白
经文:约6:66-69
本章经文极富戏剧性,在开头,耶稣在旷野中,竟然有五千大众来围绕他,让孤寂成了闹市。而在结尾,会堂里只剩下那孤零零的十二门徒以及耶稣自己。这种反差是怎样造成的?经文详录了具体经过,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
五饼二鱼的神迹之后,耶稣的声誉达到顶峰。第二天的清早就有人到旷野来找耶稣,面对狂热的追随者,用现今的话来说是“铁杆粉丝”。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们不要为那能坏的食物而劳力,当为那不能坏且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正当他们困惑于什么是“永生的食物”时,耶稣进一步宣告“我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这表白了他来到世上并非解决人肉身的问题,乃是要满足人生命的需要。众人怀疑、不信,甚至认定他是疯了,故纷纷退却,可能就剩下十二门徒。
就在这时,耶稣向他的门徒提问:“你们也要去吗?”即他们都走了,你们也要走吗?更深一层的理解就是,如若你们跟我与他们一样,那你们也走吧。彼得领悟了,他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藉着回答,彼得告白了自己的信仰——你是神的圣者,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要归从你。在此他清楚宣告了自己所信的、所要的及所做的。
我们以题“彼得信仰的告白”,来思想他对主的回答。
一、信仰对象的告白:神的圣者
信仰的价值取决于信仰的对象,就像古时社会上的女子,其社会地位取决于她的婚姻一样,她嫁给皇上就是皇后,嫁给相公就是娘子,嫁给乞丐就是丐婆。无论个人信仰的虔诚与否,如若对象错了,那就南辕北辙。
另,一个人是否清楚自己所信的,这是衡量迷信与否的关键。也就是说,如若对自己所信的一无所知,这不是信仰,乃是盲目的追随,就是迷信。
我们信耶稣,对“耶稣是谁”是否清楚与明白,这问题绝对轻慢不得。因它关系到永生,约17:3见证“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同时,这问题也决定我们此时此地生命的质量、意义和果效。保罗关在罗马的监狱,面临砍头之灾,但他心中仍然充满了热切地盼望与满足地喜乐,为什么?是因为他说:“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知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参提后1:12,西3:3-4)。
1、众人的认知
我们先来看看众人对主耶稣的认识,他们说耶稣是:
1)先知:透过五饼二鱼的神迹,直观感受耶稣是“那要来到世间的先知”(参约6:14,申18:18),是神所应许像摩西一样的先知。
2)凡人:后来,他们因耶稣宣告自己“是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时,就私下议论:“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吗?他的父母我们岂不认得吗?”把耶稣看作一个极其普通的人。
3)鬼附的:耶稣进一步启示“生命的粮”之意义,就是“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即他舍命流血叫我们得生命。犹太人郁闷了,他们彼此争论:“这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心中滴沽这人或许是被鬼附着的,后来他们把这认识对耶稣直接表达了出来。(参约8:48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马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吗?”)
这批一开始火热跟随耶稣的人,后来拒绝了耶稣,转身离去,就是因为对主耶稣的认识错误。
2、彼得的告白
众人散尽,耶稣问门徒也要去否。此时,彼得清楚地说:不。为什么不去,是因为他认识他所信的耶稣乃是神的圣者,也就是神。
记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耶稣也曾问门徒:“人说我人子是谁?”门徒们踊跃回答,有说是施洗约翰,有说是以利亚,有说是耶利米,有人还概括说反正是先知中的一位。耶稣又问:“你们说我是谁?”此时,门徒沉默了。还好,彼得说话了:“主啊,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所指示的。”(参太16:13-16)
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他就是神。
父神曾亲自为他作见证:“这是我的爱子,是我所喜悦的。”“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参太3:17,17:5)
施洗约翰、拿但业、马大、还有S字J底下的百夫长等都这样见证说:“这真是神的儿子。”(参太27:54,约1:34、49,11:27)
历世历代的圣徒们,与彼得都有着同样一份宣告: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独生的子。
3、我们的见证
今日,我们这群跟随耶稣的人,对主是否清楚认知。耶稣是谁?
是医生吗?
是最大的菩萨吗?
是赶鬼大王?
是好人、慈善家?
是宗教改革失败者?
还是救主,是基督,是神的儿子?
请记得,你对耶稣的认知改变不了耶稣原本的身份,但会决定着你自己信仰的光景,以及你与他的关系。但愿你我都能知道“我所信的是谁”。
二、信仰目的的告白:永生之道
目的就是目标与方向,信仰的目的就是信仰出发时的期待。
1、百姓的寻求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那群“狂热者”的目的,是什么促使他们来到主面前的。
1)为了神迹:“有许多人因为看见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迹,就跟随他。”(约6:2)他们从各地到旷野就近耶稣,就是来寻求耶稣的医治,甚至一些人是来看神迹的。
2)为了地位:约6:14-15,众人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就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 耶稣既知道众人要来强逼他作王,就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逼耶稣作王,好让自己得享耶稣作王的好处,混个一官半职的。
3)为了肚腹:五饼二鱼神迹过后的第二天,那些到过旷野又赶到会堂的众人问耶稣:“拉比,是几时到这里来的?”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约6:26)这种人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不是要耶稣,乃是利用耶稣满足自己的需要。
上述的需要,不是要耶稣自己,乃是把耶稣当作阿拉伯神灯,来满足自身的欲望。故此,当他们发现耶稣不会提供这些时,失望的离去了。
2、彼得的目的
众人离开只剩下门徒,耶稣问:“你们也要去吗?”这问题要门徒反省自己的出发点,即为什么要跟随主,做主的门徒。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这显示了彼得不是为了物质的好处,乃是有终极的关怀,是为寻求永生之道。
什么是永生?永生,不等于天堂,因天堂只是圣徒将来的所在。永生,就是永远活在神的面前,与永生之神建立亲密地个人的关系。
什么是永生之道呢?就是得着永生的方法或途径。
人因着罪与神分离,虽然神的永能与神性,藉着所造之物彰显出来,但没有人归荣耀与神,没有人认识寻求神,反倒把神当得的荣耀归给偶像。故人在神前只有被定罪的结局,但耶稣来到世上,以自己为赎罪祭,挽回了神对罪恶的怒气,叫人靠着他可以到神那里。耶稣见证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接受耶稣,信靠耶稣,就有永生(约6:47),就能到神面前。
彼得就是为了与神亲近、同在,而跟随耶稣,做主门徒。
3、我们的反省
今日,我们要反省,我们为什么要相信耶稣,在主前我们的心正不正?
是仅为病得医治?
是仅为物质好处?
是仅为平安自由?
是仅为热闹消遣?
是仅为精神寄托?
是仅为实现自我?
若是基于上面的各点,请记得保罗使徒的警告:“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
丹尼斯∙莫克说:“由于耶稣基督的确就是圣经所说他是的那一位──神在肉身显现,所以每一个世上的人所需要关心的就不是什么宗教,而是藉着主耶稣基督与神建立并保持正确的关系。”我们是为永生之道吗?
三、信仰实践的告白:归从谁呢
真信仰不只是理性的赞同,不只是口头的承认,乃是要实践,乃是要行动。彼得对主耶稣的信仰,不仅认识耶稣是神的圣者,不仅要承受永生,乃是要实践它。他回答耶稣的提问,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这“归从”就是信仰的实践与行动,意味着至少四个层面。
1、不是属我,乃属我主
弗5:25-27……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
彼前2:9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2、不是从我,乃从我主
约6:38 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
彼前2:21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
3、不是为我,乃为我主
林前5:14-15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
4、不是荣我,乃荣我主
林前6:20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林前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
据传,在德国一所教堂门口的石碑上刻着这样一段文字:
你称我为主,你听从我了吗?
你称我为道路,你走在其上吗?
你称我为全智,你跟从我了吗?
你称我为上帝的丰盛,你祈求过我吗?
你称我为仁慈,你依靠我了吗?
你称我为光,你看见我了吗?
你称我为全能,你尊敬我吗?
你称我为生命,你盼望得着我吗?
你称我为良人,你爱我吗?
你称我为永生,你寻求过我吗?
你称我为尊贵,你事奉我了吗?
你称我为公义,敬畏我吗?
这值得我们深思,因为真信仰一定带来伟大的更新,“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参林后5:17)这更新包含了:
人生的归属——不是属我,乃属我主
人生的道路——不是从我,乃从我主
人生的目的——不是为我,乃为我主
人生的价值——不是荣我,乃荣我主
这些都真实地在你我身上发生吗?是你做王,还是归从耶稣,让他成为你的主?
结语:面对耶稣的发问,彼得的回答使主心意满足。但主耶稣知道,这答案并非是十二门徒所共有的,在他们中间有人不是这样的,他另有所图。主善意地提醒了他,巴不得他能回转。今天,但愿你我能够反省,我们所信的是谁?我们为什么要跟随耶稣?我们真的归从主耶稣了吗?并切愿我们的答案让主耶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