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来十一32;撒下二十四10─25
很多圣经经文都证明大卫对神很有信心。我们现在选择的是撒母耳记下二十四章10至25节。在第24节,我们找到大卫伟大的信心宣告:「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人们在「什为难」时往往作出这些信心的宣告(14节)。留意一些在面对困难时作出信心的宣告的人─哈拿(撒上一27-28);诗人(诗篇五十五篇15-16节);耶利米(哀三24);约拿(拿二2-9);哈巴谷(哈三17-19)。如果我们真的信任神,我们会有很多经验,蒙带领作出这种对神发自内心的信心宣告,并表示我们希望能够为他的荣耀而采取行动。现在读撒母耳记下二十四章10至25节,并留意一些这种时刻。
1.应该在什么时候发出信心的宣告?
(1)当我们察觉自己犯了罪,并已经悔改时。从第10节我们知道大卫的罪是数点百姓的人数。为什么这是罪?这是罪,因为这清楚表明他的骄傲。大卫以人数自豪,这总是令耶和华伤心的─读诗篇三十三篇16至22节。很多神的仆人都因为骄傲而跌倒。当神显明这罪,大卫很快便承认自己做错,寻求神的赦免(赛四十二8,四十八11)。
(2)当神要求我们这样宣告时。在大卫这件事件,耶和华透过迦得向他说话。圣经描述迦得为「大卫的先见」─读第11至13节,并比较撒上九章9节。因此,耶和华的话透过神的一个仆人临到大卫。神的话往往透过相同方式临到我们,例如透过讲员,透过我们所爱的人,透过朋友,有时什至透过敌人。神向我们说话,然后等候我们发出信心的宣告。
(3)当我们怀着错误的动机行动时。从11至13节我们知道耶和华赦免了大卫,但大卫需要谦卑自己,还要作出艰难的选择!大卫决意不再做错事,令耶和华不悦,所以他说出第14节的话!在这里,大卫的信心好像明光照耀─阅读并比较撒母耳记上三章18节。大卫所说的实际上是:「让神选择吧,以免我做错事!」所以,他完全信任耶和华,信任他的主权和他压倒一切的目标。而神的确作出选择─读第15节。我们往往怀着错误的动机行动!我们需要抚心自问,确保自己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在神面前都是出于纯洁的动机─读使徒行传二十四章16节。
2.信心的宣告应该怎样发出?
(1)宣告必须以神的方式发出。神给大卫什么方式?从第21至22节,我们得知大卫为耶和华所做和所想的一切,都是基于献祭。无论我们来到神面前,是要敬拜他,还是事奉他,都只有一个做法,就是透过我们伟大的祭牲献上的祭(来十19-22)。我们所作的任何应许,宣告的任何事奉耶和华或将一切献给耶和华的愿望和意愿,都只是因为加略山才能够蒙神接受。
(2)宣告应该以个人的方法发出。我们从第23至24节中得知这点。亚劳拿愿意将禾场和牛送给大卫,让他作为祭物献给耶和华,但这样并不够好。大卫必须付出代价买下它们,才能够将它们献给耶和华。没有任何人可以代他这样做。耶和华要的是我们献的祭,不是别人代我们献的。能够讨耶和华喜悦的是我们自发的献祭行动。
(3)宣告必须以献祭的方式发出。正如第24节告诉我们,对大卫来说,所献的祭需要是昂贵的。我们不应该因为律法规定或接受命令而献祭;而应该因为爱为我们献出一切的主耶稣而献祭。我们是以昂贵的方法献祭给耶和华?还是献上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东西?以奉献金钱给耶和华和他的圣工为例。不是有很多神的百姓,在支付了所有账单,购买了所有必需品,享受了他们的奢侈品后,如果还有馀钱的话,才奉献一些给耶和华吗?这种奉献没有任何牺牲可言。耶和华要我们以牺牲的方式奉献,我们向他许的任何诺言都必须有牺牲这个特点。
3.谁应该发出信心的宣告?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信徒、基督徒、神的儿女、神的仆人。我们多么应该奉献给他啊!不信的人没有什么值得他接受的东西献给他─阅读箴言十五章8节,并留意经文告诉我们什么。不信的人在能够献什么给耶和华前,必须先从他那里接受救恩─读诗篇一一六篇12至14节;在接受了救恩的礼物后,成了信徒,他们便有很多东西可以献给主耶稣。而在每一次奉献中,在呈上奉献时,他们都发出信心的宣告。对基督徒来说,这包括什么?这包括:-
(1)赞美和感恩的祭(诗一一六17;耶三十三11;拿二9;来十三15)。
(2)顺服的祭(撒上十五22)。
(3)我们身体的祭(罗十二1;林后八5)。
(4)时间和才能的祭(弗五16)。
(5)财产的祭(可十21─22;徒四34─37)。
(6)友谊的祭(林前七39;林后六17)。
(7)所爱的人的祭(撒上一11;可十29-30)。
这些都是带到耶和华面前的昂贵祭物。但难道他不配得到最好的吗?他正呼召你献上什么祭?作出什么承诺?再看一次上面的清单。神有没有要求你作出以上(1)…(2)…(3)…(4)…(5)…(6)…或(7)的承诺?结束这一课时,请思想一下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三章4至14节的伟大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