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推辞的责任
陈立福 牧师
经文:箴言3:27-28,加6:9-10,雅2:15-17
春节就要到了,对穷困的人来说,过年是件难熬的苦事。为了帮助困难的人,特别是弟兄姐妹,教会决定把这个主日的奉献,全部用于周济穷困的弟兄姐妹,使他们也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过个年。
基督徒献爱心,是不可推辞的神圣的责任,因为《圣经》告诉我们:知道善而不去行,有能力行善而不去帮助有需要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罪了(参雅4:17)。我想从三个方面来分享。
一、有了力量就要行善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箴言3:27-28)神是公义的,他从不勉强人去作超乎自己力量的事情。如果我们有能力却不去帮助人,神就会责备我们。
在路16:19-31,主耶稣讲到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财主受到刑罚,下到阴间,在那里哀哭切齿。财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呢?不是因为财主有钱(正当的钱财也是神的祝福),而是因为他自私自利,虽家财万贯,却只顾自己奢华宴乐,对穷人塞住怜悯的心,对浑身生疮讨饭的拉撒路不闻不问。后来,拉撒路死了,财主也死了,死后却有不同的结局。拉撒路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生前有力量行善却不帮助人,也不信靠神,最终落入刑罚中。
所以有了力量就要行善,越行善,你就越有力量,神就越要加给你。去年花巷堂用于周济穷人和奉献神学院的款项超过20万元,为全省之最。“好施舍的,必得丰裕;滋润人的,必得滋润。”(箴言11:25)我们施舍得越多,得到的祝福就越大,我们知道一切的力量都是神给我们的,有了力量,就应当去行善。力量虽有大小,但我们总要凭力量去行,如果不行善,神就要把力量收回去了。
二、有了机会就要行善
“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6:9-10)。
行善怎么会丧志、灰心呢?我想一是看到我们行善而别人不行善。这时我们不要看环境、看人,因为我们行善只为彰显神的荣耀;二是行善却被人欺骗。世上有骗子,但不等于所有的穷人都是骗子;三是行善没有立时得“回报”,有时反而“倒了霉”。《圣经》说,到了时候就要收成。神是察看人心的神,我们不要单看表面,要看到未来,看到永恒,我们每次的善行神都记念。
基督徒当抓住每一次行善的机会,来彰显爱心,荣耀主名。圣经中最懂得抓住机会的是伯大尼的马利亚。马可福音十四章记载,马利亚把价值三十多两银子的香膏来膏抹主耶稣,为主的安葬预备,主耶稣说:“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后来也有几个妇女备了香膏,但为时已晚,耶稣已经复活了,再也不需要香膏了。孔子在周游列国时,发现路边有个人痛哭不已,就差人去问,那人回答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原来在他有能力孝敬母亲时,他的母亲已经死了,他永远失去了孝亲的机会。
常言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有了机会,就要行善。
三、有了感动就要行善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5-17)
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都有同情心、怜悯心,但我们不能仅仅止于感动,还要行动。路加福音十章记载主耶稣与律法师的对话,谈到关爱的事,主特别两次提到:“……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8)。“你去照样行吧!”(路10:37)行动才能真正证明神儿女的信心和爱心。
使徒约翰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壹3:16-18)。
一位神的仆人说:“人的拥有并不使他伟大,人的伟大只在于把他所拥有的化为别人的祝福。”愿每个弟兄姐妹都能成为别人的快乐和祝福。
(根据录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