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士16:28-30 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 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就尽力屈身,房子倒塌,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参 孙
——虽败犹荣的英雄
引言 参孙是圣经士师记中的一位犹太人士师,生于前11世纪的以色列,玛挪亚的儿子。参孙以藉着上帝所赐极大的力气,徒手击杀雄狮并只身与以色列的外敌非利士人争战周旋而着名。
当时的以色列确实需要一位参孙这样的领袖:一位神所选召的人;一位大有力量,能够战胜非利士人的勇士;一位对仇敌绝不退让的大丈夫。参孙他正是神所拣选的 器皿,有敬畏神的双亲,一生下来就是拿细耳人。他有超凡的能力,甚至能把当时的城门拆下来扛到山顶上。他对仇敌极其勇敢善战,甚至只用一根未干的驴腮骨就 能击杀一千个敌人。
可是,读过参孙的历史(参士13至16章),我们会想;到底参孙这个人算是成功还是失败呢?这很难分得清楚。如果说他是失败的,他和仇敌作战从来没有一次 失败,甚至临死的时候,还杀了三千非利士人;如果说他是成功的,他自己竟被仇敌俘掳了;又剜了眼睛,在监内推磨;最后,被仇敌戏弄,然后和他们一同被压 死。他失败了但最后竟以壮烈牺牲换取了大胜利。
参孙的人生实际上是许多基督徒的写照。甚至是许多神的仆人的描述。他们在事奉上得胜却在生活中失败;我们不妨仔细的查考参孙的故事,寻找经验教训,警戒我们的人生,得到前车之鉴的警醒。
一 出生的记载
1 在神的旨意中出生
士13:2-5 那时,有一个琐拉人,是属但族的,名叫玛挪亚。他的妻不怀孕,不生育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 子。所以你当谨慎,清酒浓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洁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因为这孩子一出胎就归上帝作拿细耳人。他必起首 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
很清楚的看到参孙是带着使命来到人间的,是带着祝福来到人间的。
2 未按神的旨意生活
参孙不是利未人,他是一位拿细耳人,是分别为圣,奉献归主的人。
民6:1-8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要离俗归耶和华。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 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 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 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①为什么清酒浓酒都不可喝?
弗5: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
酒代表属世的快乐。
②什么是“不洁”和“死亡”?
箴3:7 不要自以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不敬畏神即为死亡之事
提后2:19 ……凡称呼我主名的人,总要离开不义。——不义即为不洁之事
③为什么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这是神要求拿细耳人的表记。以检验你是否顺服和忠诚执行神的吩咐。
我们都是主重价买来的,应当分别为圣,奉献归主,为主而活。换一句话说,我们蒙恩得救的人,都是拿细耳人。新约的要求是:
林前6:19-20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他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上荣耀上帝。
林后6:17 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凈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罗12:1-2 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这是拿细耳人的生活,也就是我们基督徒的生活。然而参孙没有遵照神的旨意去约束自己的生活。结果才带来他极大的失败。真是每一个属神的人极为惨痛的教训和警戒啊!
二 事工的总结
士14:5-6 参孙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园,见有一只少壮狮子向他吼叫。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虽然手无器械,却将狮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
参孙受命作士师,神吩咐的事工是“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神赋予了他特别的力量。圣经记载他的事例让我们看到一个大能的勇士:
1 以大能显明神的作为
士14:19 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就下到亚实基伦击杀了三十个人,夺了他们的衣裳,将衣裳给了猜出谜语的人。参孙发怒,就上父家去了。
士15:14-16 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
士16:3 参孙睡到半夜起来,将城门的门扇、门框、门闩一齐拆下来,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仑前的山顶上。
2 以自由引来他的失败
这样大能的勇士怎么能失败?只要他遵行神的旨意,顺服神的带领,胜利是属于他的。然而这大能的勇士失败了,被俘虏了。
士16:21 非利士人将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带他下到迦萨,用铜链拘索他,他就在监里推磨。
三 失败的原因
士14:1-3 参孙下到亭拿,在那里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参孙上来禀告他父母说:“我在亭拿看见一个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儿,愿你们给我娶来为妻。”他父母 说:“在你弟兄的女儿中,或在本国的民中,岂没有一个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参孙对他父亲说:“愿你给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悦她。”
1 乱交异性
士16:1,4 1参孙到了迦萨,在那里看见一个妓女,就与她亲近。 ……4 后来,参孙在梭烈谷喜爱一个妇人,名叫大利拉。
结交同性的朋友要选择,结交异性的朋友更应当选择。如果你要避免在婚姻上失败,第一步必须小心结交异性朋友。参孙在这两方面都失败了。他无论选择同性或是异性朋友,都是一样随便。
2 个性倔强
个性倔强是骄傲的一个最显明的表现。自信自负和骄傲自大是参孙失败的主要原因。听不进忠言劝诫。
3 不知儆醒
大利拉三次试探参孙大力的奥秘,他都不知儆醒防备。
士16:15-17 大利拉对参孙说:“你既不与我同心,怎么说你爱我呢?你这三次欺哄我,没有告诉我,你因何有这么大的力气。”大利拉天天用话催逼他,甚至他心里烦闷要死。 参孙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诉了她,对她说:“向来人没有用剃头刀剃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 神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 像别人一样。”
其根本的原因是体贴肉体情欲。
罗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四 悔改得力量
1 真诚的悔改
虽然圣经没有写到参孙怎样悔改,但他确实悔改了。因为他最后知道怎样去祈求和依靠神了。面对强盛的敌人,知道自己瞎眼了,但心里却充满了信心。是头发长起 来了吗?圣经确实说:“然而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渐渐长起来了”(16:22)。然而我们知道是他对神的信靠得到了神的能力。而且是超过了以往能力的能 力。
士16:29-30 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说:“我情愿与非利士人同死!”就尽力屈身,房子倒塌,压住首领和房内的众人。这样,参孙死时所杀的人,比活着所杀的还多。
2 完全的信靠
士16:28 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
参孙因头发被剪,结果力量全失,被敌人关在监里推磨;虽然心中懊悔,却也无计可施。后来,非利士人在向他们的神祇大衮献大祭时,想利用此时机,再次羞辱参 孙,于是就把参孙从牢里带出来,要在他们偶像庙里戏弄和戏耍他;他们正宴乐的时候,就说:“叫参孙来,在我们面前戏耍戏耍。”于是将参孙从监里提出来,他 就在众人面前戏耍。他们使他站在两柱中间。此时参孙向上帝悔改,求上帝再次赐力量,他一到大衮庙,就抱住庙中两根主要支柱,身体尽力往前倾,结果柱子及房 子就倒塌,压死了在庙中的敌人,自己也牺牲了。综观这个天生神力的士师,竟因个性顽强、迷恋上别有用心的人而失败,他悔改的过程和结局令人感慨。参孙的故 事是犹太人从迁居迦南后与当地已存在的各部落之间无休止的战争的一个缩影,非利士人是犹太人最直接的对手,两个民族交战数百年之久。
读参孙的历史,叫人觉得罪恶多么可恨可恶。
罪恶使参孙自己蒙羞;
士16:25 他们正宴乐的时候,就说:“叫参孙来,在我们面前戏耍戏耍。”于是将参孙从监里提出来,他就在众人面前戏耍。
同时也使耶和华神蒙羞;非利士人捉住了他,就赞美他们的神说:
士16:23-24 非利士人的首领聚集,要给他们的神大衮献大祭,并且欢乐。因为他们说:“我们的神将我们的仇敌参孙交在我们手中了。”众人看见参孙,就赞美他们的神说:“我们的神将毁坏我们地、杀害我们许多人的仇敌,交在我们手中了。”
结语:士师记中只有参孙是拿细耳人,与撒母耳有同样的地位。他得着神独厚的力量。神这样恩待他,是要借着他拯救以色列民。不料,他藐视神的旨意,忽略神的恩典,滥用神所托付的力量,犯罪堕落,以致死亡。参孙是我们的鉴戒。
提后2:21 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加6:7-8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万幸的是参孙在罪中悔改了。得到了神的赦免和怜悯。耶和华神最后回到了参孙的身边。曾经失落的神的能力又回到了参孙的身上。最后他虽然失败了,却仍然壮烈的成就了神托付的工作:“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成了虽败犹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