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永生与进神的国-张念歧老师
作者:张念岐
2016-10-27  

2008年1月27日主日,张念歧老师在丰台堂第二堂崇拜中,结合如下的几处经文:约3:16、弗2:8-9、可:10:11-37、路:10:25-28,以“得永生与进神的国”为题目为主证道。

约翰福音3章16节告诉我们: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是整本圣经的核心内容。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只要信主,就有永生。

在以弗所书2章8-9节,保罗又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我们得救不是因人的“行为”,而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

由此我们可否这样理解:只要信主,就有永生。这永生跟行为没有关系,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

可是在马可福音10章17-31节,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财主问耶稣,我当作什么,可以承受永生?耶稣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他说我都遵守了。主说,你还少了一件,就是把所有的财产分给穷人,你还要来跟从我。他听见这话,立时就变了脸色,忧忧愁愁地走了。在这个故事里,主告诉我们,承受永生有四个条件:1、遵守诫命;2、撇下所有的钱财;3、跟从主;4、为主受BP。

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得永生跟行为没有关系,而这个故事,主又讲了四个条件,分明跟行为又有密切的关系。

路加福音10章25-28节记述了类似的故事。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主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他回答说,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有永生。在这里,主又强调了“行”的重要,进一步说明了行为与永生的关系。

读到这里,我们免不了会产生困惑。这些经文,前后仿佛自相矛盾。让我们如何理解、释惑呢?

其实这些经文并不矛盾。只是讲的目的和范围不一样。

信而得永生,这里的“永生”指的是得救,讲的是“范围”,是与信心发生关系。只要我们愿意信主,就进入了得救的大门。

进神的国,才有真正的永生,讲的是信仰的目的,是与行为发生关系。这就是说进神的国是有条件的,不是信了的人都可以进。主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神的国,唯独遵守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一个有罪的生命不能承受神的国,一个污秽的生命也进不了神的国。唯有脱去行为上的旧人,生命得到更新的人,才能进入神的国;唯有活出主生命的人,才能进入神的国。让我们以耶稣基督为榜样,活出神的纯全,良善,圣洁,谦卑……付上一生的努力和代价,向着标杆直跑。

愿每一个弟兄姊妹都能成为神的得救儿女,天国的一员。

(整理:刘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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