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提后1:12“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约壹5:12-13“人有了 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 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 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林后5:10-11“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但我们在 神面前是显明的,盼望在你们的良心里也是显明的。”
圣经给我们的教导“所信的是谁,自己的福份,及将来必要面对的”都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事,这“知道”是“确知、深信不疑”的“知道”。否则成了一个“糊涂信徒”。
我们把“知道”分为:“听说——了解、掌握——经历、体验”三个阶段。
“听说、听到”——最初的、最浅的“知”
“了解、掌握、明白”——理性的、客观的“知”
“经历、体验”——感性的、主观的“知”。
即通过最初的“听说、听到”福音真理——→“了解、明白”福音真理——→“经历、亲身体验”接受福音,最终“确知而深信不疑”。是一个渐进渐深的过程。
单“听说”,或者多次“听说”,对事物仍然不了解。比如我们听说南极很冷,但不了解到底零下多少度。
“了解、掌握”仍不够,比如我们了解了南极的气温:(南极沿海地区的年平均温度为零下17~20度左右;而内陆地区为年平均温度则为零下40~50度;东南极高原地区最为寒冷,年平均气温低达零下57度。)但我没有去过南极,仍然没有经历是多冷。
“经历、体验”,是在听说、了解之后的实践,对于我们属灵的事情,必须有“经历、实践”。
所以我们提到“知道”包括这三个阶段,当然每一个阶段又有不同的程度,比如屡次听说,比如很深入的了解,比如经历丰富。
一: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信仰的对象)提后1:12节
1:外邦人不知道他们所信的是谁:
(拜偶像的、其他宗教的、邪教的、甚至无神论者。逐一提起,简略。诗115、135,启9:20(拜偶像)
2:糊涂基督徒不知道他们所信的是谁:
(中老年人:不知耶稣是谁,有没有罪,是不是和偶像一样。
年轻人或知识份子:不知耶稣是神的儿子,不知耶稣的钉S字J与人有什么关系,不知耶稣的血能洁净人的罪,)
3:我们必须知道所信的是谁:(参使徒信经)
(1)神:是独一的,全能的,创造天地万物的神。是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神。是慈爱、公义、圣洁、良善、信实的神。是全能、全在、全知、无限、至高的神。
(2)耶稣基督:他是上帝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S字J上,受死,埋葬;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他是圣子,道成肉身,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是人类唯一的救主,更是我们的救主。
以上是略提,我们必须确知的。需要“了解、掌握、研究、明白”。藉着读圣经、神学、听道聚会和属灵书籍,使你了解的“正确、真实、全面、深刻”,符合神在圣经中的启示。
然后我们还要“经历、体验”神。
你“了解”这一位耶稣到底是谁,他是怎样拯救我们,他的话是否可靠。还不够,你必须要“经历、体验”他,就是通过相信他,尝一尝,亲身体验他的慈爱、他的怜悯、他的赦免、保护、引导等等。
藉着读经、祷告、顺服(遵行)、服事,来经历神的“赦免、真实、听祷告、保护、引导、光照、帮助、赐福”;经历神的“慈爱、公义、圣洁、信实”;经历神的“全能、全知、全在”;经历神所赐的“平安喜乐和恩典”;经历“圣灵充满”和“与神同在”。
以弗所书4:11-16节,提到教会的牧养职责就是让人更加认识神的儿子,生命长大成人。(无论培灵会、查经、主日崇拜、培训班、神学院等,都是为此。而我们一生的追求,也在此)
二:知道我有永生:(信仰的结果——我的福份)约壹5:12/13节
1:人人都有永生的愿望:(传3:11)但被罪恶和异教引诱,以致模糊不敢想。(从秦始皇到历代帝皇的追求长生,及中国神仙的传说等)
2:其他宗教都有永生的概念:但没有正确的途径。或者他们以为得着,实际得不着。或者他们也不相信能得着。
3:挂名的信徒不信永生:以为信耶稣也只为今生“病得医治、患难得平安、生意或生活得顺利”之类。
4:我们必须确知自己有永生:不但“听说”有,不但“了解”永生是怎么回事,还要“经历”永生,确信不疑。
(1)得永生的唯一途径:信主耶稣基督:真实的活泼的信心,是产生悔改的信心,是顺从神的信心,是有认罪有信赖有依靠的信心。
(2)你信了即得着了:永生,最简单的解释是:与神同在的生活。“得着”有两个阶段:其一:你有了神儿子的名分,圣灵内住,生命册记录你的名字,即今生得着的:好像拿到了买房的契约,并且已经画押,已经交款,一切手续都办讫。现在我们就是这样。其二:进入永生。就是主耶稣再来,我们身体复活改变被提,在永恒的国度永远与神同在,享受平安喜乐自由美好的荣耀尊贵永不朽坏永不玷污永不衰残的生命。
(3)永生不会失落,你必须给自己确据,并且常存盼望:阅读以弗所书1:13/14节。
三:知道我会站在基督台前:(人生的结局——赏赐或亏损)林后5:10/11节
每一个人都要面对最后的审判(来9:27),不信的罪人面对的是白色大宝座前的最后审判,判定他们受刑罚。(启20:11-15)而蒙主救赎的人却要面对基督台前的受审,是工作的审判,决定他们得赏赐或受亏损。
1:审判是从神的家开始:(彼前4:17/18)
2:审判是按着人的工程(即行为):(林前3:12/15)立得住还是被烧毁。包括人一生所作的事情,在言语、心思、行为上;在家庭、社会、单位、教会等方面上。
3:审判决定人得赏赐还是受亏损;蒙悦纳还是受责备;得荣耀还是有羞愧:人若仅仅得救,如火里经过,将悔之不及。
4:人对审判的正确态度:(你“听说”有审判,也“了解”审判的情形,但没有“正确的行动”来面对,仍然表明你“不知道”,你没有确知,也不确信。否则,你就会避免这等审判。
(1)常常省察,及时认罪:惟恐得罪神得罪人,而自己不知
(2)离弃不义,追求圣洁:(林后7:1)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
(3)忠心服事,殷勤作工:(太24:44/51)作忠心又有见识的仆人
(4)爱里完全,坦然面对:(约壹4:17/18)不再惧怕主的审判,因为爱里完全
(5)警醒等候,盼望主来:知道必有赏赐,欢喜盼望
让“了解、掌握”的真理再成为我们“经历、体验”后的确知和确信,使我们更深地认识神,更深地经历神,也更深地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