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家庭生活的原则
经文:路2:40-52
引言:
今日青年最困惑的问题就是家庭生活的问题。我们处在家庭剧变的时代,由大家庭的制度变成小家庭的制度。由家教严格转为个人自由至上的社会。由东方转移 到西化的制度中,许多青年真不知如何过家庭生活。为此我们要从耶稣的身上学习如何过家庭的生活。因为祂的生活是有原则性的。
一.对父母的生活原则—神是家庭中之主宰。
1.按人伦的次序为人子。
虽然祂是神,但没有因此而轻看养父和肉身的母亲。祂虽比父母懂得多,但不因此而自傲。
2.按人子的本性而顺从。
人子对父母有顺从的本性。从小就会听父母。父母在他们身上有绝对的权威。凡事听从他们的教导,接受顺从他们的教导。
3.按人子的义务讨父母的喜悦。
使父母的心欢喜是孝顺真正的表现。中国廿四孝的故事,讨父母喜悦的表现,不是求自己的喜悦。
4.按人子的责任奉养父母(可7:10-12)。
奉养父母乃一生一世的,故主钉十架时仍纪念其母,将之交给约翰。
5.但不以父母的事妨碍天父的事(路2:49)。
我们虽然孝敬父母,但如把天父的事撇下,那就不可以。我们按天父之旨意顺从父母,但不能违背天父的旨意。
6.不以母亲的意见去事奉神。
如约2:3-4水变酒的事,即不按人的方法,乃按神的方法。
7.不以家庭的事(与父母同住)而不作主工(太12:46-50; 可3:21)。
二.对弟兄之间的生活。
1.关怀友爱弟妹(可3:31-35)。所以才会找他。
2.为弟妹之榜样(约13:15)。
用生活教导他们(可6:3)。长兄有表率之意。我们信主的青年也当在家中为弟兄之榜样。
3.关心弟妹的灵魂。
雅各书的作者即其同母之弟,叫他得救为教会之领袖。
4.在服事神的事上,不受弟妹之影响(约7:3-10)。
在服事神的事上不受人意的影响。
三.对婚姻生活的原则。
1.他不反对婚姻的制度。
认为这是神对人所定的旨意(太19:4-6)。是神圣的,是好的。所以他也参加婚礼(约2:)。
2.祂不以婚姻为第一要事。
即不是非结婚不可。祂是一直为别人,也没有时间去想婚姻的事。
3.祂是顺服神对祂个人的旨意而放弃祂个人性生活的权利。
神定意耶稣是完全圣洁去完成救人的工作,故祂顺服神旨意而放弃祂个人性生活的权利,没有结婚过温暖的家庭生活。
结论:
我们对家庭生活也当效法主所给的榜样。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