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与婚姻
经文:创2:18-25
引言:
人生分为:
ET—玩耍与适应时代。
少年青年—学习与成家时代。
中年—建立事业时代。
老年—准备交代予下一代。
青年是建立婚姻时代,当注意:
一.婚姻是为“帮助”。在人生的生活上,事业上,日常的生活上,精神的生活上,彼此帮助。
二.婚姻不是得利或买卖。
三.婚姻当求主的安排;自己有权选择,是选神安排或自己安排。
四.配偶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生命的关系,而不是为了情慾,所以是终生的。
五.要尊重婚姻(来13:4)。是在神面前结合的,是活在神面前的,要向神负责。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