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7:1-7
弟兄姊妹,主内平安!感谢上帝的恩典,让我们在主日的时候能有机会来敬拜上帝。在主日崇拜的证道中,我与弟兄姊妹分享哥林多前书的真理。今天我们开始思想 第七章信息。刚才我们所读的这段经文,是使徒保罗正面地教导基督徒婚姻中夫妻的生活。起因是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写信给使徒保罗,论到婚姻中夫妻生活时,信 徒使徒保罗对此的回应,给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正面的教导。至于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给保罗的信,还讲了那些内容?我们无从得知,因为圣经并没留下这方面的信 息。
每一个人对婚姻都会有自己的理解。社会上有很多说法,如:“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只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婚姻是人性自由的枷锁”;诸如此类的口 号很多,每一个口号都是对婚姻的某种理解。有些人因受禁欲主义思潮的影响,最好不要有婚姻,特别是婚姻中夫妻性生活。基督徒应该怎样正确对待婚姻,特别是 夫妻的性生活?
圣经(上帝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基督徒若能按照圣经真理的教导而行,其人生,家庭的生活必定是蒙上帝赐福,要确保婚姻家庭的美满和幸福,要建立温馨的家庭生活,就必须按照上帝所定的旨意而行。
在我们刚才所读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对如何建立和谐的夫妻生活,给出了原则性的教导。有人以为保罗对婚姻的态度是消极的。若有可能,就像他一样过独身的生活,可更专心地侍奉上帝。婚姻只是为了防止淫乱。如此对使徒保罗的认识是有失偏颇。其实保罗对婚姻并非消极。
首先,保罗作为一个正统的犹太人,他说:“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腓 3:5)因此,他不可能不明白上帝创造人类的旨意。既然上帝看他所造的人为甚好(创1:31)上帝所造的人乃是一个完整的人,也就是说包括了人性,也是好 的;并且,当人没找到伴侣,独居不好,上帝为人造了配偶,人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伴侣可彼此互助。上帝创造这么美好,使徒保罗不可能跟上帝唱反调,对婚 姻持否定或者消极的态度。
另外,当我们看保罗对夫妻关系的论述时,可肯定保罗对婚姻肯定的,而且提到一个极为崇高的地位,像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一样。(参看 弗5:21-33)
婚姻是神圣的,婚姻中夫妻的性生活,也是神圣的。怎样过夫妻生活?对当年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来说,受那罪恶淫乱的社会风俗的影响,刚刚信主耶稣,对基督的真 理认识不多,仍然带着未信主之前的些生活习惯,仍然按照原来的生活模式,这是不难理解的。就如有些初信主耶稣的弟兄姊妹,原来拜惯了偶像,当他们信主耶稣 之后,对主耶稣的敬拜,仍然按照过去拜偶像的方式,只不过拜的对象换了。他们未明白信仰的真理,心意也还没更新变化。
保罗收到从哥林多教会弟兄姊妹的信,此信是谁写的?信中讲了多少事情?经文没说明,我们不晓得。使徒保罗针对他们所说的有关婚姻中的夫妻性生活,最好就不 要过夫妻生活:“男不近女倒好。”意思是:“一个男人能够不结婚倒是好的。”(现代中文译本)这说法不是使徒保罗的观点,乃是保罗引用来自哥林多教会书信 中所提的观点,也就是说,这是哥林多教会信徒的立场和口号。
“男不近女倒好”:这里的“好”,不是指“必须”或“道德上更好”(参8:26;创2:18;约4:3、8),乃是“值得考虑、不被指责或可以接受”。保 罗在这里不是提倡禁欲主义。当时的保罗虽然自己独身,但他强调常态下的人应该结婚。而且应该持守上帝所设立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 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也就是说婚姻中夫妻应当过正常的性生活,这是上帝创造人类时赐给人类最美好的恩典。当然人应该正确地去享受上帝所赐的这一份恩典。在上帝所赐的婚姻中过正 常的夫妻生活,那是享受上帝的恩典。所以,正情正欲是好的,但邪情私欲那是不好。若不按照上帝所定的婚姻制度,婚外的性关系,就是淫乱,就是罪!当然,从 消极的角度看婚姻,的确有助于预防淫乱。不合理的禁欲将可能使人面临更大更多的引诱和试探。
保罗不是禁欲主义者,他在此只是表示不反对哥林多教会他们信上所持的观点。但保罗在下面经文所强调的,让我们知道这是特殊的情况,不是常态。包括独身生活,那更是极少数人得到上帝给他那特别的恩赐,那是很特别的情况,大多数人应该都应该结婚,有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丈夫。
有人说保罗是独身主义者。但许多圣经学者的研究,认定保罗曾经有过婚姻的生活,但后来信主耶稣之后,他的妻子离开了他。因此在他传福音的过程中,他是没妻 子,不仅仅圣经中从没提及他的妻子,而且保罗在论到可以靠福音养生时,他说:“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 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林前9:5)但从历史文化的角度看,保罗应该是结过婚,后来信主,妻子离开他。因此论离婚的事情,他说,若因为信仰,的确无法挽 留,非基督徒的一方,若的确挽留不了,要离去,也就任凭他(她)去。(林前7:15)
我们要再分享保罗所讲的婚姻中夫妻的责任。
夫妻应该彼此承担责任。“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林前7:3)这里的“合宜之分”原文直译文“负责任”。婚姻家庭的生活中,作 为丈夫,应该承担作丈夫的责任;同样的,作为妻子应该承担作妻子的责任。不负责任的夫妻,那就是违背了上帝设立婚姻的旨意。婚后,夫妻双方对自己不再有绝 对的主权,不再是我行我素,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论何事,必须与配偶达成共识。包括夫妻的性生活,应该成为夫妻相爱与顺服的表达方式。
“合宜之分”不仅是“负责任”,也说明夫妻彼此体贴。这体贴不是仅在于身体方面的体贴,更是情感的体贴,体贴对方的感受,对方感情的需要。夫妻生活应该互 相接纳,互相适应,互相包容。不能勉强一方迁就,更不应该拿性生活当作对配偶的奖惩。你听话,行可以跟你过性生活,看你不顺眼,就不与你过性生活,以此作 为惩罚配偶,是非常不应该的,这对夫妻的情感百害而无一利,日久将严重伤害夫妻的感情。
最后,论到夫妻的禁欲。
使徒保罗同意夫妻可以暂时的禁欲,不过性生活。但必须是谨记其目的不是惩罚对方,乃是“为要专心祷告”。其原则:“不可彼此亏负(不要忽略对方的需求·现代中文译本),并且两相情愿”。同时,外加一个限制的条件:暂时的。
适当的禁欲有助于操练敬虔,就如禁食一样。为了更专心祷告,采取禁食的方式,为了更专心祷告,同样可采取禁欲的方式。禁欲和禁食在表达的形式上虽然有所不同,但实际意愿是一样的,都是为帮助我们更专心亲近上帝。
但在此必须注意,不能为了追求自己心目中的敬虔,而无视配偶的存在,不顾配偶的感受。圣经特别强调:“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否则就不可如此追求。“亏负”:原是指“欺骗”,或者是将对方应得的东西夺去。
这段经文主要是论及基督徒夫妻性生活当留意的事情,只是一个原则性的教导。但其中的原则完全可应用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千万不能为了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更不能为了追求属灵,或者为了侍奉上帝,而无视自己应该承担其他方面的责任。有二个反面的例子。
1、以前有政府主管部门问我,杨牧师,你们教堂每天都有活动吗?我说,没有。一个礼拜有那么几次。我问他,怎么啦?他说,你们有个信徒的家人投诉,他的老婆每天都去教堂,家庭的工作基本置之不理,常常是连做饭都没,孩子也常常没照顾。家庭正常的生活都乱套了。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这位姊妹是很热心,热心有余!但如此置家人于不顾的追求,不是圣经的教导。
2、曾有位传道人分享一个更惨的事。有位姊妹,将4-5岁的孩子放在家里,也没委托他人照顾那孩子,跟教会的弟兄姊妹探访去了。但小孩子在家发生了意外事 故,溺水身亡。她相信:我侍奉上帝,上帝必看顾孩子。上帝的看顾不对于作母亲的就可不尽到责任去照顾孩子,可把责任完全推却给上帝。
婚姻本身就是神圣的,尽婚姻的本分就是神圣的使命和任务,没有必要再去找追求所谓的敬虔而置婚姻以不顾。同样的,对日常生活来说,可以说,每一个方面,无论是家庭或者工作,包括休息,从上帝创造的层面来说,都是上帝的恩典。
所以,婚姻是上帝爱人类,赐给人类的恩典。夫妻应该彼此体贴:“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夫妻间生活的 原则:无论是丈夫或者妻子,都没权利在配偶不认可、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推行自己要做的事,哪怕是属灵的操练这么崇高的理想和计划。
最后,我要用天主教德兰修女的几句话结束我的分享。“要是以我们过分的禁欲来苦待自己,否定上帝设计创造我们的身份和任务的预先安排,自行设计一套讨上帝喜悦的办法,便不可避免地重蹈了法利赛人的覆辙,也为撒但开启了试探的大门。”(讲员:杨友文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