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要服侍小的》 创世记系列讲章, 25章上
维保罗牧师2001年4月29日 王兆丰译2004
我先来复习一下已经学过的内容。起初神创造了天、地,一切都是美好的,然后是人的堕落,神应许要救赎人。我们知道,人的堕落是一个人造成的;人的拯救也将由一个人来完成;堕落的人是亚当;拯救的人是第二个亚当——耶稣。我们在《创世记》里看到的,是神向我们展示耶稣最终将会从谁那里出来。请大家千万不要搞错,神将通过谁来拯救世界,那就是神子耶稣。先是从亚当和夏娃的第三个儿子塞特,然后是挪亚、闪,直到目前为止我们看到亚伯拉罕。今天早上我们会看到雅各,我们在新约的家谱里可以一直追溯下去,直到耶稣出生。
我们在25章里看到,撒拉死后亚伯拉罕续娶了妻子基土拉,她生了六个孩子,包括米甸,后来我们在出埃及记里知道摩西的丈人就是米甸人的祭司。
后来亚伯拉罕死了,25章里我们也看到以实马利的家谱。25章的下半部分是关于以撒、雅各和以扫。以撒的妻子利百加不能生育。以撒为她祷告,二十年后她生下了双胞胎雅各和以扫。这两个孩子很不一样,神宣告说,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这与圣经其它地方的声明和一般的传统正好相反。25章结束的时候,长子以扫把他的长子名分卖给了雅各。
我们在学习《创世记》的这个系列里,主要来看的是三件事。第一,这段经文中的难点;第二,这段经文中的重点;第三,这段经文中最重要的重点。耶稣说:“你们查考圣经以为内中有永生,为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假如我们读了很长的一段旧约,但却没有看到神通过耶稣的救赎信息,那么我们就没有在正确地读旧约。
有些章节里并没有特别的难点,但这里有一点我要来说一下。以我自己的经验,这个难点恐怕是基督教中最大的难点,这难点与神的拣选有关。昨天我主持了两场婚礼,一对新人是我们教会的,另一对是多年来的朋友。在他们身上发生的,就象在所有我证过婚的夫妇身上一样。他们相识、相爱,最后他们决定结婚。他们也做了一系列与此有关的决定,他们做了结婚所要做的一切准备,婚礼上,他们来到教堂,起了婚誓,“无论是富裕还是贫穷、不管是建康还是疾病,只要我活着,我将永远和你在一起,永远爱你、对你忠心不二。” 他们正式地成婚。这是一个正常的结婚过程。当然在他们做决定的过程中也受到其它许多因素的影响。
可耶稣说:“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我们大家对这句经文都很熟,可你是否真的想过,这句话的意义有多深、有多严肃?我要问的问题是:谁将夫妻配合在一起?难道不是他们自己做的决定吗?不是他们自己相识、相爱的吗?或者还是神把他们配合起来的?到底是谁做的?他们的婚姻是天上决定的还是地上决定的?婚姻是否在永恒之前的秘室里就已经决定了?或者还是他们小俩口自己做的决定?
我的回答是:两个答案都对。他们小俩口的确做了这一切的决定,这不是梦幻,不是假想。但是,在最高的意义上,耶稣说是神配的,这不是神做了百分之七十,他们做了百分之三十;不是他们做了,神在边上顺水推舟。双方都是百分之百地做了。这是一个很难理解的概念。
我斗胆说一句,我没有听到过任何一个人对此作出过非常令人满意的解释,或者用很恰当的比喻来说明。有人说就象几条河流汇聚成一条大河,各样不同的意志最后并成一个意志。我们可以作这样的说明、那样的比喻,但是这并没有解决这个难题,并不能解开这个奥秘。
神学上有两个专用名词:第一原因、第二原因。一切事情发生的第一原因是神;一切事情的发生也都有其第二原因。我们在亚米比勒身上看到这件事,记不记得前面我们学到《创世记》20章的时候,亚米比勒说:“我没有碰过撒拉”。神说:“我知道你作这事是心中正直,因为我也阻拦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她。”我们在《约伯记》里看到,谁对约伯干下了那么多恶事?难道不是撒旦?是的。难道不是迦勒底人吗?当然是,但是当约伯分析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认为是谁做的?很清楚,那是神的手。谁将耶稣钉的S字J?那是谁的预谋计划?难道不是撒旦进入了犹大的心,出卖耶稣吗?是的,那是撒旦的勾当。是不是彼拉多下令钉耶稣S字J的?是不是犹太人、外邦人一起要求的?是的。《使徒行传》说他们所做的正是神预定的,我们都知道箴言21:1:“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象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这难道不是神侵入王的心吗?
人人都知道,人是要对自己所做的决定和行为负责任的。没有人否认这一点。假如说自然之光教了我们什么东西的话,这就是。这是每一个人都知道的,圣经明确地宣告,我们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圣经也宣告说,神预定万事的发生。圣经对这个概念的强调,恐怕再也没有比在雅各和以扫身上看到的更明显了。
我们看到以扫会作出决定,《希伯来》书作者称为“亵渎之人以扫,把长子名分卖了”[注:合和本译作“贪恋世俗的”一词,英文钦定本是profane,、译作“亵渎的”]。他的这个决定不仅影响了他,也影响了他的子孙后代,他对自己的决定是要负责的。但同时,我们在这段经文里,在马拉基书里,在罗马书里都学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雅各是我爱的,以扫是我所恨的。” 顺便说一下,这里的这个“恨”字,许多人说,“噢,那是指爱的少一些而已”。但是,你不能来玩这种文字游戏。这个字就是耶稣说:“世人若恨你们,在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的同一个“恨”字。
我所以讲这些,是因为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对许多人来说是最难接受的事。
人们往往产生一个困惑,既然是神做的,为什么说是人犯罪呢?我承认这的确是个很困难的概念。多年来,人想出了各种不同途径想来绕过它,有人以为“人的自主权、人的自由意志” 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确有意志,也可以称为“自由意志”,但很多人又走出一大步,说是“自主意志”。于是,我们就完全割断了神一切束缚,完全自由了,不受任何影响,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当然,这就全然否定了圣经所宣告的,“没有寻求神的,一个都没有”。拒绝了约翰的声明“这等人不是出于血气,不是出于人意,” 否认了保罗的教导:“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发怜悯的神”。
另外一件有趣的事是,大概每隔那么几十年、上百年,就有一种所谓“中间知识”的论调从某个洞里钻出来,说什么神想要让某些事情发生,创造成这个世界的可能性有几亿几亿个,但神选择造了这样一个世界,虽然他没有在那里掌管、指挥,每个人都在做他所想要他们做的事。他所做的,只是在创造的初始确定他所造的世界里,人人都一定会自由地去做他想要他们去做的事,我实在很难告诉你们这种论调有多大的漏洞、多大的难处,至少是一个行为称义的东西,与圣经上的任何教导都毫无关系,完全是杜撰。听上去挺吸引人的,好象能够保护人的自主权似的。事实上,任何一个具有思考能力的人,任何一个诚实地对待圣经教导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里的破绽。
二十一年前,我第一次遇到这个问题时,我有过很大的挣扎,因为它的确很困难,你们大家都知道罗马书第9章里的那段最重要、最典型的经文。其中的一节把我的思想改变了过来。使徒保罗教导说,虽然以实马利是长子,神在以实马利和以撒之间拣选了以撒;在同胞兄弟以扫和雅各之间拣选了雅各;使法老的心刚硬;他教导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这实在是一个极其强硬的声明,神定意要怎样做就怎样做。然后,他预料到人会问的一个问题。保罗早就知道每一个人都会问的问题。上个礼拜,我与五位神学院的学生有过一场对话,我听到的就和我每次与人谈到这个主题时听到的问题一样,无论你到哪里,都一样。我想写一本书,把人们所举出的例子都收集起来,所有的这些例子都是用来反加尔文主义、反改革宗神恩典教义的观点辩护的,都是反对人得救完全是神白白恩典的教义。
罗马书9:19:“这样,你必对我说:‘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有谁抗拒他的旨意的呢?’”这就是保罗预料到人一定会问的问题。所以,我们不得不问一下:他为什么会料到我会问这个问题?我把这个问题暂时放一下,让你们好好思考一下。下面要讨论的是这段经文的重点。
25:1~6:“亚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给他生了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和书亚。约珊生了示巴和底但的子孙,是亚书利族、利都是族和利乌米族。米甸的儿子是以法、以弗、哈诺、亚比大和以勒大。这都是基土拉的子孙。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亚伯拉罕把财物分给他庶出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往东方去。”
我在这里先停一下,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我二十三岁,母亲在极度悲痛中不知所措,于是我就成了处理一切的当家人。当时我是个不成熟的二十三岁青年人,不得不找一位专门办理这类事务的律师。他坐下来和我谈话时,说了一句非常令人深思的话:“我在做遗产律师的十七年里,还没看到过一个例子,一个人生前未立好遗嘱、作好安排,在处理遗产的时候他的家庭不被搞得四分五裂的。”这是一个事实。这里我们看到,亚伯拉罕在死前已经把这事安排妥当了。他给了以撒属于以撒的东西、给了其他孩子们他们应得的那份。
因此,作为一家之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家里的财产事务安排妥当,不要给你的后代造成困难。
接着他又把其他孩子送到东方去,离开以撒,以免任何人产生何疑问,神所应许的约将会从谁的后代里实现。说到底,只有以撒才是应许的儿子,前面我们看到以实马利被分开,现在又看到其他儿子们也被分开。
25:7~11:“亚伯拉罕的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亚伯拉罕寿高年迈,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他俩个儿子以撒、以实马利,把他埋葬在麦比拉洞里;这洞在幔利前、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的田中。就是亚伯拉罕向赫人买的那块田,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里。亚伯拉罕死了以后,神赐福给他的儿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莱居住。”
十一年前,我第一次来到我们这个教会的时候,理查•阿格齐诺已经从他家的查经班开始,把“希望之枝”教会建立起来 [注:请参见《创世记》23章讲道中的那段],后来他让我接他的班。我记得教会有位叫伊凡梅的老太太,年近九十。每个礼拜我问候她的时候,她都说:“我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神还让我留在世上,只要他让我留在这里,我就安心地住在这里,任何时候他召我,我已准备好,随时离开。”
面对死亡、死亡的咒诅、死亡的痛苦,还有什么比准备好去神那里更好呢?马太•亨利说:“亚伯拉罕不是活到这个世界对他疲倦、厌烦了,而是活到他对这个世界疲倦、厌烦了。”
亚伯拉罕死的时候,雅各和以扫大概十五岁。他离开本家本族的时候,大约是七十五岁,此后过了一百年左右的寄居生活,现在是走的时候了。这也是我为自己的祷告,我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走在正道上。我自己也老了,随时准备离开这个世界。
25:12~18:“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是以实玛利。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着他们的家谱,记在下面:以实玛利的长子是尼拜给,又有基达、亚德别、米比衫、米施玛、度玛、玛撒、哈大、提玛、伊突、拿非施、基底玛。这是以实玛利众子我名字,照着他们的村庄、营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长。以实玛利享寿一百三十七岁,气绝而死,归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他子孙的住处在他众弟兄东边,从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书珥,正在亚述的道上。”
对这段话我不想多作讨论,只说一件事:神早就应许过,不仅对夏甲,也对亚伯拉罕说过,以实马利将会成为大族。因为亚伯拉罕在送走以实马利时非常担心,并不象我们以为的那样不闻不问。因此我们看到,神是一位遵守应许的神,就连对不是应许之子也不例外。
25:19~21:“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后代,记在下面: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娶利百加为妻的时候,正四十岁,利百加是巴旦亚兰地的亚兰人彼土利的女儿,是亚兰人拉班的妹子。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许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利百加和撒拉一样,以后我们会看到拉结、哈拿也类似,难以怀孕。不孕是当事人的一个极大的难处,在此事上我们必须十分小心,决不可随随便便、轻意地发表议论。这决不是件小事,只有不孕的人自己才真正知道其中的痛苦,你自己若遇到这事,也不应该过分地追究,“我到底作了什么恶,使这事临到我”。我们知道,发生在约伯身上那么多的灾难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坏人,圣经说他是个义人。但这些可怕的事仍然发生了,所以你不能做这样的联系。
在遇到这样的事时,你只能祷告,从神那里得平安。我都不说你从祷告中能明白这事的原因。在到达永恒之前,你可能永远不能明白其中的原因,或者你可以从中学到一些东西,这当然很好。但无论如何,你应当信靠神的手,你在祷告中向神求,让你在难处中得平安。
这里,利百加的第二个难处是神的应许怎么办。记不记得,这件事也曾发生在亚伯拉罕和撒拉身上?神赐了应许,我们一直在等候。你说这事会发生,现在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可是……。这是个极大的试探,人会想到自己来做。神赐下了应许,假如我们没有看到这事成为现实,假如事情不象我们以为应该发生的那样发生,我们往往就开始怀疑了。我们遇到极大的试探,想要靠自己来做。我们在今天的教会里看到的就是这样。我们相不相信神的律法和福音是大有能力、是有效的?假如我们真的相信,假如一个教会只讲神的律法和福音,此教会能生存下去吗?我们是否在找什么比基督的福音更有效的方法?我们真的相信福音是神的大能,信道从听道而来、听道从基督的话而来?假如我们不完全相信,那么我们就必定会遇到试探,要把事情接过来自己干。我们在圣经中一再看到这一试探。
这里,神再一次向我们显明,圣约是他的计划,他的能力。我们再一次看到不孕的事。在我们看来,这不应该发生,撒拉应该怀孕、利百加应该有孩子。因此,神迹的怀孕不是一次而是多次的出现,它们都是影儿,都指向那最大的神迹——马利亚的怀孕与——耶稣基督的到来。这一切都是神的计划、神的大能。我们千万不能搞错,我们的得救是谁的计划、是谁的能力。
25:22~23: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或作‘我为什么如此呢’)”她就去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神不仅让不孕的怀了孕,他也建立起他的拣选,将来谁要报侍谁。大的要服侍小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利百加的腹中翻江倒海,她就求问神这是为什么,神告诉她说,与通常的传统相反,大的要服侍小的。以扫身上多毛,皮肤发红。后来他的后代就被称为以东人。以东人就是马拉基书等旧约圣经中不敬虔之辈的代名词。以东人将要服侍以色列。因此,利百加腹中的争斗后来导致了这两个国家间的冲突,最后从最高的意义上说,导致了神的国与黑暗之国之间的冲突。这一切现在都在同一位妇女的腹中。
这里,神的拣选不仅是关于个人的,也是关于民族的、国家的。我们会看到,因着以扫的言行整个以东民族都失落了;雅各因着神的应许使整个以色列民族成为其它民族的伟大祝福。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9章里根据这段经文宣告,在以色列和以东之间的拣选是毫无疑问的,并且进一步确立,在以色列族之内也有拣选和分离。罗马书9:6:“因为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这就是前面我们提到保罗所做声明的开始。因此,两种不同拣选发生在同一个教会里!你们有没有认真学习过罗马书?当时罗马教会里发生的是什么?罗马教会里有犹太基督徒,也有外邦基督徒。这些犹太基督徒表现出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我们暂且不论他们是否真的得救,但他们把自己的民族背景、他们受过割礼当作是他们高于外邦基督徒的本钱。保罗把这种区分砸得粉碎,他向他们证明,你们被接纳和你们的背景、历史毫无关系!你们被神接纳单单只与神的拣选有关!假如我们把我们今天坐在这里,把我们与神的约有份看作有自己的一份贡献,那么保罗在罗马书里所做的就是要证明,我们坐在这里从头开始就完全是神的拣选,从而彻底击碎这种骄傲、这种念头。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6章里联系到了教会,这教会就是神的以色列民。你、我,我们是神的以色列民。以色列民族里有些人是神的以色列人,就象任何其他民族中的这部分人一样。《加拉太书》3:29怎么说的?:“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我们信耶稣的人,是真以色列人。
神拣选了雅各而不是以扫,雅各成为大国,从他的后代里圣约会来到,救恩会来到;以东和其它国家则成了黑暗、罪恶与毁灭之国。这就是民族、国家之间的区别;但同时,在同一个民族、国家里,我们也看到拣选。就是旧约中的余数,有真正信心的人和只有外在形式的人之间的区别。
我知道今天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也完全了解你们的罪性,我就停在这里,下个礼拜再接着讲。但结束之前,我想给大家一个警告;也是一概念:这个概念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因为现代基督徒对这个问题有极大的困惑。在旧约里有以色列族、以色列国。神的应许、圣礼、神的圣言、神的大能、神的得胜都通过以色列国流出。在这个民族,作为这个民族的一分子,因着信心会被神所救,包括外族人,只要加入进以色列族、只要受割礼、只要参予逾越节、只要有真信心,那么神应许的救主就必赦免他们的罪;但同样在以色列族、以色列国里,有人参予了这一切的活动但却没有信心,就如以扫、就如以实马利。他们都受了割礼,都参予了其它一切活动,但却没有信心。我们读到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出埃及记里几乎全部以色列人都参予了这一切、但都死在旷野,因为他们不信。《哥林多前书》第10章里列举的就是这个典型的例子:“他们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入了摩西……都在旷野倒毙。”
让我再来问你们一个问题:今天我们在哪里听到、参予神的圣言、圣礼、应许?是在一个叫作“教会”的地方。我认为,这里的一个严正警告,也是我们在保罗和其他使徒的书信里,特别是在《希伯来书》里所听到的严正警告,那就是:与神外在的约有份并不一定保证你是余数中的一分子,参予神外在约里的一切活动并不能保证你就是被神所拣选得救的。这就是严正的、严重的警告。真正的区别在哪里?在于信心。
我们每次聚会开始的时候都会先有一个集体的认罪祷告,接着是个人的认罪祷告。我们与神之间有两种形式的关系,一个是集体的,一个是个人的。今天,很多人只重视个人与神的关系,忽视集体与神的关系,以为这没什么重要。这使我不得不问一声,他们在读圣经的时候,是否看到过个人与神的关系?因为圣经清清楚楚地教导信徒集体与神的关系。另一危险倾向是,反正我是教会的成员,我在教会受过洗,领圣餐等等等等,我相信耶稣但并不一定要把基督作为我生活的主。朋友们,如果这是你,这可是极其、极其危险的光景!我们必须相信基督的名、单单相信他是我们的救主。但因着这点,我们也承认他是我们工作、生活一切方面的主。他是我们的主、是我们的救主。什么是主?是律法,是耶稣的话,是圣经的话。这是我行为的标准、是我所相信正的、对的,我会尽心、尽意、尽力去照着遵行。当我失败时,我知道我有中保——义者耶稣基督,这就是福音!
让我们一起祷告:
“父神啊!这是个多么困难的主题,我们以最大的能力来寻求理解您全权的不可理解之高深,实在是叫我们谦卑下来。但我们的确知道您告诉我们的,我们被包括在你的子民之中从最初开始就是你所作的决定。我们选择了您是因为您先拣选了我们,我们爱您是因为您先爱了我们。您使这点如此清楚地向我们显明。父啊,我祷告,求您叫我们象使徒保罗在面对人提出的问题时那样回答:‘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这不是别的,乃是见证您的无限伟大、无尚崇高。我祷告,求您让我们这些尘土般的人绝不可向我们所无法完全理解的挥舞拳头,而是真诚地、理所当然地承认,让我们真是感谢您不基于任何其它原因、单因着您的美意召我们出黑暗进入您奇妙生命之光的恩典!父啊,让我们因此而喜乐。我们祷告奉基督的名求,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