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的中心——爱完全了律法
——出20:1-17讲经提纲
一、十条诫
神为了教导以色列民认识他是圣洁的神,特别向他们颁布了两套法典。在他们快将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之前,神确实有必要教导他们认识这点。因为他们若要成为神的子民,就必须活出神的样式。神颁示给他们的两套法典,分别是我们称的「道德法典」和「礼仪法典」。两者都是让他们认识到神是圣洁的神,并且教导他们怎样才能亲近这位圣洁的神。「道德法典」包含了十诫。前四条诫要我们爱神,后六条诫要我们爱人。
1、一诫:除耶和华之外,不可有别的神。有个谜语据说80%的幼儿园小朋友回答对了,相映成趣的是,斯坦福大学的四年级生中只有17%回答正确。谜语是这样的: “什么比神更伟大,比魔鬼更邪恶,穷人拥有它,富人想要它,要是你吃它,你就会死, 它是什么?”
好好思考一下,再来瞧瞧下面的答案:
答案是:“没有什么”。没有什么比神更伟大,没有什么比魔鬼更邪恶,穷人有的是“没有”,富人想要的“没有”了,而如果你吃的“没有”,你就会死!
(1)真神是造物之主,假神是人造的;
(2)真神是完美无暇,假神是污秽不洁的;
(3)真神惟有一位,假神是成千上万的。
(4)真神是个灵,假神是有形之物;
(5)真神大有能力,假神空虚无能;一口无言,二目无神,三餐不食,四肢无力,五官端正,六亲不认,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久坐不动,实在没用。
(6)真神不住人殿,假神住在庙里;
(7)真神爱人救人,假神害人骗人;
两个企业老板们对着门,一个是台湾老板,信奉妈祖,一个拜佛。拜佛的门前放了和狮子,信奉妈祖的忌讳狮子吃妈祖,就在自己门前放了两门大炮,引起争端。信奉妈祖的在某年收购山牛蒡时“妈祖说不能收购,要赔钱。”结果别的企业都挣了大钱,唯独他赔了钱。
2、二诫:不可雕刻偶像。文革期间的现象。十八世纪美国有两个名人,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学者乔纳森.爱德华兹,非常爱主;另一个是臭名昭着的杰克。200年以后他们的子孙情况是这样的:爱德华兹后代中有14位大学校长、百多位大学教授、百多位律师、30多位法官、60多位医生、100多位传道人。
而杰克的后代中有300多位职业乞丐、400多位因作案终生残废、60多位职业小偷、7名杀人犯、130多位长年蹲监的犯人。
农村中父母名声不好的,儿子很难找媳妇。三四代被追讨。
3、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作见证要准确,不能把自己的意思说成是主的旨意。
4、四诫:纪念安息日。十诫中其他九条在新约中都反复强调,唯独这一条在新约中没有提到,现在我们守的是主日,纪念耶稣的死而复活。
在耶路撒冷,有一个名叫“芬克斯”的西餐酒吧,它只有30平方米,5张桌子,但却三年被评为世界最佳酒吧的前15名内。这里有一段尊严的故事:
70年代,基辛格来到耶路撒冷,他打电话给“芬克斯”,刚好店主罗斯恰尔斯接电话。基辛格自我介绍是美国国务卿,然后说自己有10个随从,要到他店中用餐,到时希望他谢绝其他顾客。
可是出于基辛格意料之外的是,他听到回答:“您能光顾本店,我感到莫大荣幸。但是,因此而谢绝其他客人,是我所不能做的。”
基辛格被激怒了,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傍晚,基辛格又一次打电话,他真不愧是一位外交家,先向店主道歉,说这一次只有三个随从,明天预订一桌,也不必谢绝其他客人。但是结果又令基辛格失望。
“非常感谢你的诚意,但我还是不能接受你明天的预约。”“为什么?”
“因为明天是安息日,本店例休。”“但是,我后天就要离开此地,你不能为我破一次例吗?”
“不,您也应该知道,安息日是个神圣的日子,干犯它,就是对上帝的亵渎。
5、五诫:孝敬父母,唯一带应许的诫命(弗6:2-3),不孝敬父母的不能进天堂。
6、六诫:不可杀人————不可自杀——不可恨人(太5:22)。
7、七诫:不可奸淫——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就犯了奸淫罪(太5:28)。
8、八诫:不可偷盗——不可有贪心。
9、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要真是不能撒谎,损人利己。
10、十诫:不可贪恋别人的物质财富。
二、十诫的作用就像一面镜子(参看罗三20)。当你站在镜子前面,你就会看见自己的衣服是否整洁;不过,你如果发现有任何不整洁之处,镜子也不会帮助你去整理,你要自己动手去整理。律法的作用也是如此。它让我们看清楚自己心中的罪,但它却不能帮助你去清除罪。圣经告诉我们,只有耶稣基督才能除去我们的罪。神吩咐以色列民遵守的其他所有律法,都是建基于十诫之上。然而,除了耶稣基督之外,再没有人能够完全地守住律法。我们不能谨守神的律法,本该受到神的惩罚;可是,基督却替代我们受罚,什至死在S字J上。因此,我们今天之所以得着神的救恩,完全是因为信靠基督,而绝非因为能守住律法。
有趣的是,十诫的其中九条,都在新约的书信中被重申,只有守安息日那条律法没有提及。这条律法是神与犹太人立约的一部分。今天的信徒,通常在每周的第一日,即基督从死里复活的星期日,一起聚集去敬拜神。
三、爱完全了律法
我们今天仍然恪守这九条诫命,完全是出于我们对神的爱。爱促使我们去成全神的律法;换句话说,我们遵行十诫,绝非是因为被逼,而是为了爱神和爱人(罗13:8-10)。
举例说,你如果真的爱神,你怎会再拜其他偶像?你如果爱慕神的名,当然不会用他的名起誓或亵渎他的名。你如果爱神,就自自然然会爱你的父母及邻舍。你的心若充满对神的爱,以及对神所赐的配偶充满爱,就绝不会做出淫乱的事。你的心若因着神的爱而满足,又怎会贪婪别人的财物?爱完成了律法,并非是基于责任,而是因为爱自然驱使我们去服从。
我们又怎能让自己的心充满爱呢?我们未必能够爱每一个人,但耶稣基督却能够。我们只要让基督住在我们心里,我们的心就自然充满了爱;爱的力量必激发我们去遵守神的诫命,过讨神喜悦的生活